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红寺堡区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8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对红寺堡区2022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基本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红寺堡区债务总限额305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7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49万元。2022年债务余额为2796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1430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5350万元,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根据预算法要求,新增政府债务须按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已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已将自治区下达的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务100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预算调整方案已经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此次提请进行预算调整的债务
此次提请对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务进行预算调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务8000万元,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
二、预算调整情况
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调整的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40000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40000万元。
调整后: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48000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为48000万元
附件:1.2022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2年新增专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