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红寺堡区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务1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对红寺堡区2023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红寺堡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05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7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49万元。截至2022年末,红寺堡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795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4165万元,专项债务65351万元,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红寺堡区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务15000万元。本次新增债务后,红寺堡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20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32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88549万元;红寺堡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945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9165万元,专项债务65351万元。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我区债务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二、此次提请进行预算调整的债务
根据预算法要求,新增政府债务须按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此次提请对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务15000万元进行预算调整,重点用于:红寺堡设施农业项目10000万元,城市供热项目5000万元。
三、预算调整情况
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97003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100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197003万元。
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12003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100万元(调增15000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
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212003万元。
附件: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3.2023年新增一般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