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红寺堡区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对红寺堡区2023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3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红寺堡区债务总限额320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2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49万元。债务余额为2944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291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5280万元,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根据预算法要求,新增政府债务须按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此次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相应也增加一般债务限额。本次新增债务后,债务总限额为330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2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49万元。债务余额为3044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915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5280万元。
(二)已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已将自治区下达的第一批新增一般债务150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预算调整方案已经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此次提请进行预算调整的债务
此次提请对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10000万元进行预算调整,重点用于医疗卫生、教育、市政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预算调整情况
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12003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100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212003万元。
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22003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100万元(调增10000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2220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