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红寺堡区2023年第三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务261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对红寺堡区2023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3年9月,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红寺堡区债务总限额330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204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8549万元。债务余额为3018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8279万元,专项债务63547万元,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根据预算法要求,新增政府债务须按程序进行预算调整,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此次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613万元,相应也增加一般债务限额。本次新增债务后,债务限额为3332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446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88549万元;债务余额为3044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0892万元,专项债务63547万元。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范围内,我区债务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二)已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已将自治区下达的第一批及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250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预算调整方案已分别经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二、此次提请进行预算调整的债务
此次提请对第三批新增一般债务2613万元进行预算调整,重点用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00万元,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113万元。
三、预算调整情况
红寺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22003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100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222003万元。
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24616万元,其中: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8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713万元(调增2613万元),上年结转34948万元。调整后:2023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224616万元。
附件: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情况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表
3.2023年新增一般政府债券项目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