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绩效目标公示
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宁财农〔2021)122号)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现对红寺堡区低氟边销茶“健康饮茶”消费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23日,公示期为10天。
附件:红寺堡区低氟边销茶“健康饮茶”消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