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宁财政〔2021〕122号)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宁资金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现对大河乡村庄内涝排水治理项目、大河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大河乡河西村肉牛养殖示范园区以工代赈项目等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3日,公示期为10天。
附件:1.大河乡2022年村庄内涝排水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表
2.大河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表
3.红寺堡区大河乡河西村肉牛养殖示范园区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表
4.大河乡红崖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5.大河乡龙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表
6.大河乡平岭子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7.大河乡龙源枸杞原浆厂仓储及配套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8.红寺堡区大河乡枸杞种植基地基础设施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表
9.大河乡龙源村肥羊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10.大河乡肉牛集中养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