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一般债券资金用于第一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3〕24号)精神,现将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570万元,总体建设目标: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地形地貌;通过地形地貌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4.66公顷,恢复草地80.02公顷;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率,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570万元,到位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截止目前,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支出570万元,总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债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体目标: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4.66公顷,恢复草地80.02公顷,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植被覆盖率,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4.66公顷,恢复草地80.02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28个,修复废弃矿山图斑面积41.94公顷,新增植被面积50.91公顷。
(2)质量指标。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经自查验收,植被成活率大于85%,修复后生态稳定程度为稳定,工程质量合格,质量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时开工,按时完成,时效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该项目单位成本控制数≤0.35万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为周边居民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还能够为地方旅游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为繁荣地区旅游事业添砖加瓦,同时可以解决周边游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治理后项目区地形地貌环境将得到巨大改善,明显地提高了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外围的生态环境,对于吸引资金投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社会效益。通过生态修复,可以解决红寺堡区多年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乡村振兴提供保障;通过生态修复,不仅可以有效地减轻生态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而且可以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项目生态环境的治理,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的发生,加快周边乡村振兴发展,推进美丽红寺堡区建设,并且可为周边相似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提供良好的示范作用;通过整治后,能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地形地貌,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之后植被覆盖率得到明显提高,能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增加生物多样性,切实改善乡镇人居环境。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绿色屏障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绿色发展,生态意义重大。
(4)可持续影响。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显示,实施项目成效明显,项目对区域整体生态可持续利用的影响度明显提升,能对当地民生改善及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可持续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调查,区域群众一致认为,项目实施消除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恢复各治理区地形地貌,使区域地形地貌与周边相协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度和土壤保水能力,降低区域水土流失,项目区域民众满意度在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罗山西部红寺堡区新庄集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将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项目资金的依据,并公开。
附件:罗山西部红寺堡区石炭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李岩 电话:0953-508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