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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8/2016-6772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财政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11-14
名称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1026日在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红寺堡区财政局各位代表: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与会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过去四年来,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入征管,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较好的履行了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财政职能,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积极组织收入,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分析收入形势,不断健全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倾力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积极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存量资金的分类清理工作,盘活用好闲置、沉淀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严把财政票据领用核销关,切实抓好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有效监控,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四年来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94万元,年均增速为18.87%。争取资金项目成效显著。牢牢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及时跟进工作措施,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四年来累计争取自治区财政各类专项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55511万元,年均增速为13.97%;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133万元,争取金融部门贷款78600万元,确保了大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支出规模逐年扩大。在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自治区财政补助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我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四年来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470万元,年均增速为11.17%。四年来安排用于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达646938万元,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7.49%,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求。融资担保模式不断创新。积极协调引进了宁夏银行、汇发村镇银行在红寺堡落户,使我区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组建成立了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贷款贴息基金,依托自治区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全区中小微企业、种植养殖大户、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二)优化结构保支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社会公益事业全面推进。四年来,着力加快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筹措资金120446万元,新建一幼、二幼、三小、三中、四中等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持实施了校舍安全工程、乡镇幼儿园、教师周转房、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农村学校供暖设施改造及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三免一补”、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等惠民政策,保障了学校基本运转,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教育软硬件水平,“普高”、“创强”顺利通过区、市验收,为我区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奠定了基础。筹措公共安全资金30852万元,重点用于政法干警训练中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检察院技侦楼、法院审判大楼、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以及政法部门装备购置、办案、法律援助、“六五”普法宣传及禁毒等工作,平安红寺堡建设快速推进。安排专项资金4212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了少生快富户配套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保险、家庭特别抚恤、“1862”补助等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投入资金10236万元,完成人民医院综合楼、妇幼保健综合楼等项目建设和医疗器械的采购。筹措资金780万元,新建标准化卫生室73个。投入资金500万元,加强与上海六院等医疗机构的合作,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筹措资金14063万元,建成““三馆一中心”一基地”并免费开放,宁夏移民博物馆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国家“AAA”级旅游景点。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广场等文体惠民工程,鹏盛社区、大河社火队等民间文体团队规模不断扩大,开展了广场演出、文化下乡等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城乡居民文化体育生活。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建成罗山航模基地,并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罗山飞行营地”、“全国科技体育(航空模型)训练活动基地”;投入资金2900万元,成功举办了2届航空文化旅游节和3届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民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四年来,拨付各类民政资金24675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孤儿、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众的口粮、饮水、就医等基本生活。累计拨付社会保险基金44632万元,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企业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筹措全民(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83万元,落实贴息资金3004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18420万元,受益对象5903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拨付再就业资金2139万元,用于实习生、“三支一扶”及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生活补助。筹措资金26950万元,落实了职工基本工资提标、民族团结和谐奖、政府效能奖、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职工住房补贴等增加收入政策,职工年均增收1.78万元。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四年来,着力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城乡服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22229万元,全面启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2003户,新建各类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2036套,改造农村危窑危房5600户。投入资金78754万元,完成东环路、燕然路、六盘山路、罗山路等5486.87公里市政道路新(改)建,城市路网进一步改观。筹措资金2140万元,完成了恩红至河西、周圈至红星、滚新至中圈塘等6条农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10258万元,完成体育公园、垃圾填埋场、集中供热站等项目建设,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筹措资金10034万元,建成柳泉特色小城镇和大河乡香园村、柳泉乡柳泉村、太阳山镇周圈村、新庄集乡柳树台村等14个“美丽村庄”。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807万元,实施道路硬化项目76条,文化大院项目24个,渠系配套项目11个,乡村道路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四年来,不断加大“三农”投入,调整农业结构,坚持走农业特色产业化道路,着力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累计通过“一卡通”兑付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禁牧补助等各类惠农补贴资金39242万元,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筹措资金2270万元,新建大河乡、柳泉乡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和大河、鲁家窑农贸交易市场。投入资金33005万元,实施了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高效节水灌溉、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病险水库加固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农水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0546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化、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完成人工营造林37.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9个百分点,城市绿地率提高到35%,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拨付资金78235万元,用于整村推进、“双到”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现代农业及特色优势产业、春秋覆膜、设施养殖等财政扶贫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全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规范管理促改革,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改革扎实开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全区46个一级预算单位、28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科学合理的编制了财政中长期规划,构建了较为完整、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增量,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480655万元,占总支出的65%,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红寺堡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大力推动公务卡改革,不断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政府采购全面深化。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坚持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场交易,实现了“管采分离”和“应进必进”。四年来,共组织政府采购518批次,采购资金2590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5.34%,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三公”经费逐步下降。扎实开展“三公”经费集中治理活动,坚持“节支就是增收”的理财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若干规定,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出国经费预算先行审批等工作,规范部门(单位)公务支出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实现了“三公”经费零增长的目标。2011-2015年“三公”经费累计下降311万元,年均下降3.37个百分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积极探索“三财”管理模式,不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了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缓解了乡镇无钱办事的压力。建立了乡镇“预算包干、超支自负、结余留用、逐年增长”的经费预算管理模式并在全自治区范围推广。2012-2015年累计安排5乡镇“包干经费”5190万元,年均增长10%,为乡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项目14项,涉及被检查单位52个,投入检查人员160余人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营养改善计划、涉农惠农资金等惠及民生的重点资金项目。五年累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58件,涉及金额5483.76万元,上缴罚款8.07万元,追回上缴本级财政资金32.34万元。我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并在财政厅2014201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中,连续两年荣获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组织开展的“红寺堡区科学技术和农牧局扶贫资金检查项目”被评为2014年度优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涉农资金专项检查项目被评为2015年度优秀财政监督检查项目。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入征管,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1619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75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883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3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64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040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9%;非税收入完成7111万元,预计全年完成84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960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72.8%,预计全年完成191340万元,同比增长10%。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19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58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320万元,预计全年完成27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19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414万元,预计全年完成200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189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1918万元。

(五)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严征细管,科学聚财,征管措施有效得力。面对宏观经济下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一是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与财税部门分别签订了收入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和征管责任。二是加强工作调度。紧扣收入进度,坚持一月一分析,定期召开组织收入工作调度会,研判收入形势,挖掘增收潜力,随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纳税情况和变化动向,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创新征收举措。实行财税部门领导联系重点税源企业责任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大走访”,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采取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措施,堵漏增收,减少税收流失。大力推进科技治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动态掌控收入入库信息,通过平台数据比对、分析、交换和利用,做到了应收尽收。抢抓机遇,上争外引,收支规模不断壮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集资金,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19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58万元,共争取各类资金186841万元,预计全年争取20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960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91340万元,同比增长1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重点主动有为。一是投入资金68145元,支持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城镇建设、美丽村庄、大县城建设、红寺堡区政法系统训练中心项目、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了人居环境。二是投入资金400,落实好区政府2016年承诺为民办的7件实事。三是节能环保方面投入926.6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大气防治,乡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市整洁度进一步提高。四是投入水利项目资金17599万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沟道治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及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有效缓解了老百姓饮水难问题,提高了城乡防洪减灾能力。五是投入资金5851.42万元,支持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六是投入资金12768元,完成了金水街、团结街等58.9公里市政主干道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城市路网进一步改观。七是投入资金2589万元,用于森林培育、林业管护、造林补贴等林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生态林建设成效显著。八是投入资金2029.36万元,支持葡萄产业发展,解决了肖家窑中部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骨干工程)和田间供水工程以及生态林业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九是创新财政融资模式,完善融资担保机制。为进一步创新财政融资模式,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改善区域融资环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我区拟组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完成担保公司组建方案。十是投入“创城”资金100万元,创卫资金100万元,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自治区级卫生城市提供了财力保障。优化支出,关注民生,公共财政有力彰显。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改善民生、提高收入摆上重中之重,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民生保障覆盖、向社会事业延伸。

1-9月份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公共安全、教育和科技等“八项”支出达106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25%,同比增长37.6%一是关注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全面落实。投入扶贫资金11368.96万元,用于以工代赈、整村推进、“双到”工程、整乡推进、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康复扶贫等扶贫项目建设,改善了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投入资金5028.7万元,用于支持地方特色种植业、设施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全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及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通过“一卡通”兑付各类惠农补贴11044.72万元。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935.87万元,实施道路硬化项目39个,文化大院项目4个,渠系配套项目1个,乡村道路条件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落实财政资金1726万元,完成土地治理总面积1万亩,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合作社2家,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关注民生民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性救助等民生资金7571.3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8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散居孤儿、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投入彩票公益金3458万元,新建第二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农村老饭桌等项目,有效提升了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再就业资金1309.41万元,用于实习生、“三支一扶”及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生活补助。投入资金495.43万元,用于加强残疾人康复及住院救助、创业扶持、扶残助学、及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为我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投入社会保险补助专项资金8808.54万元,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累计筹措产业扶贫、创业就业贷款担保、妇女小额贷款担保等基金6804万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83500万元,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乘数效应、倍增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有效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三是关注社会事业,保障教科文卫协调发展。教育方面,投入资金40686.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薄弱学校改造、幼儿园、标准化操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贫困学生资助等方面,保障了学校基本运转,改善了办学条件,提升了教育软硬件水平,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技术方面,投入资208万元,用于现代农业技术与体系建设、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扶贫指导员项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方面,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为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化方面,投入资金2870.22万元,主要用于宁夏移民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文化馆、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等方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对展示红寺堡区移民历史文化、促进红寺堡区全域旅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升了红寺堡区文化综合软实力。卫生方面,投入公共卫生资金1696.6万元,用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健康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加强与上海六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平谷医院、宁夏医科大总院等区内外优势医疗机构合作,有效提高了红寺堡区的医疗水平。实施18岁以上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慢性病防控体系构建项目,共完成18岁以上人群健康体检0.51万人,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四是关注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平安红寺堡建设。投入资金5957万元,用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装备购置、两院办案、法律救助、普法宣传及禁毒等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平安红寺堡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精细管理,依法理财,财政改革纵深推进。始终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引领发展,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全区46个一级预算单位、28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努力构建完整、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步推行公务卡改革,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用款单位。三是积极探索“三财”管理模式,不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了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缓解了乡镇无钱办事的压力。安排乡镇“包干经费”1750万元,为乡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持“节支就是增收”的理财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措施。1-9月份“三公”经费支出7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万元,同比下降6.54%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全区74个预算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三财”中心电子屏、金水广场电子屏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进行了公示。六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1-9月份共组织政府采购139次,采购预算资金1414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2103万元,节约资金2041万元,节约率14.43%,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七是加强政府性债务清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政府举债、使用和偿还等行为。八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面推进“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转变。1-9月份共投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4487万元,占公共服务支出11256万元的39.86%,主要涉及城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管理、教育、安保、社区服务等领域。九是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及时社会化发放。十是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我区已将宁夏红寺堡罗山通用机场和红寺堡区弘德骨科医院项目纳入财政厅“PPP”模式项目库,项目总投资为21060万元十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国开发展基金83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基金4700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市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十二是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集体经济的服务功能,实现集体收益和农民收入的同步提升,成功申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10个,争取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2000万元。

求真务实,转变作风,财政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全面融入财政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财政主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全区各乡镇会计人员、各村财务人员和村监会成员等258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农村基层干部和财会人员执行财政支农政策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三是面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组织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决算编制、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等各类业务知识培训12期,参训人次达700余人次,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基础薄弱,增收基础不牢固,依靠投资拉动增收的局面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增收的局限性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尤为突出,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区财政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十分脆弱。三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资金困难与使用效益不高的矛盾依然存在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财政工作目标未来五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宁视察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吴忠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中央、区、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脱贫攻坚,增收富民”工作主基调,按照“稳中求进”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科学理财,统筹安排,提高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未来五年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7579万元,年均增长10%左右。今后五年,我区财政工作将按照突出“一个中心”、深化“两项改革”、强化“三项措施”,实现“四个确保”的总体思路,全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突破、达到新水平。突出“一个中心”。即突出财政收入增长这一中心。认真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的新常态,努力克服各种减收因素,不断完善征管措施,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政府收入“跑、冒、滴、漏”现象,努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注重培育基础财源,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培植骨干企业和税源,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深化“二项改革”一是深化以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制定“定员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规范财政分配行为。二是深化以规范收支管理为重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扩大公务卡改革覆盖范围,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增量,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争取。紧紧围绕大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全区重点项目,抢抓政策机遇,紧盯资金投向,不遗余力的争取财政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发挥好争取财政资金的主力军作用,确保自治区下达我区的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紧紧围绕“六统一”的工作机制,着力优化财政“大监督”格局,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规范公共经济行为,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强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理财行为,优化财税环境。不断加强财政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对全区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职工收入不减。认真落实职工收入政策,足额保障工资性支出,严格落实工资统发政策,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到位。二是确保机构运转顺畅。按照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确保各级组织机构正常运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三是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及时兑付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各类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四是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大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支持实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加大危窑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支持葡萄、枸杞、草畜三大主导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促进群众脱贫致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及重点工作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未来五年实现跨越发展打基础、开好局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区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增收富民”的工作主基调,科学理财,统筹安排,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6264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343万元,自治区财政固定补助收入23704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60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2647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安排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8万元;2.国防支出96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4533万元;4.教育支出21619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3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7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6万元;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71万元;10.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11.城乡社区支出1392万元;12.农林水支出3751万元;13.交通运输支出458万元;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2万元;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7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3114万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18.预备费600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000万元;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00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安排如下: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0万元;2.为民办实事资金200万元;3.第四届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经费200万元;4.工会经费50万元;5.教育、医疗、扶贫(基金)100万元;6.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等项目贷款还本付息6094万元;7.全域旅游项目经费200万元;8.城乡规划编制经费150万元;9.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经费400万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及工作经费150万元,土地遗留问题处置项目经费30万元;10.城市路灯电费240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100万元,城市优化经费700万元;11.农村公路养护费200万元,生命安全防护建设费50万元;12.电子政务专网200万元,廉政食堂及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审计业务费2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园区集中供热运行费及企业服务中心运行费151万元,一卡通网络租赁费68万元,政务中心大楼运行费30万元;13.乌沙塘高效节水示范园区运行费30万元,林木管护费800万元,泵站托管费280万元,精准脱贫评估费100万元;14.体育比赛经费5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25万元;15.医疗卫生事业经费90万元;16.城乡环境整治项目经费225万元;17.乡镇工作人员补贴450万元;18.武装定补工作经费75万元;19.人大、政协办公大楼搬迁费100万元;20.乡镇包干经费1002万元;2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费90万元;22.专职消防人员经费217万元,武警四项设施经费33万元;23.档案馆设备购置及布展经费50万元;24.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40万元;25.“三支一扶”人员补贴240万元;26.农业保险补贴资金50万元,动物防疫补助资金50万元;27.城投公司运行经费30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470万元,同比增长5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63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0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7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74万元。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一)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5708万元,同比增长5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7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7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7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197万元。2017年社保基金预计结余情况。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3108万元,预计2017年社保基金滚存结余40929万元。

(二)务实苦干,创新发展,努力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2017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系列财税改革举措,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关于财税工作的部署,全力以赴培育壮大地方税源,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支出结构,攻坚克难,确保完成预定收支任务。抓收入、争资金,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会同税务等征管部门,认真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新常态,努力克服各种减收因素,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努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注重培育基础财源,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培植骨干企业和税源。紧紧围绕特变电工光伏发电、德水街改造、城区供水改造及扩建、一中扩建、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金庄子水库、中国-拉美共同体酒庄集群示范园、京藏高速红寺堡至桃山口段改建等重点项目,抢抓政策机遇,紧盯资金投向,不遗余力的争取财政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发挥好争取财政资金的主力军作用。重点做好自治区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落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保障,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置换、化解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抓民生、保重点,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实施公务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改革政策。继续加强和改进“一卡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涉农补贴资金兑付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和监管审核力度,促进补贴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积极支持落实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等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力支持草畜、葡萄、枸杞等三大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扩规增效。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造林绿化、农田水利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大县城建设、棚户区改造、通用机场、体育馆、文化馆、美丽村庄等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积极争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革命老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做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平安红寺堡建设。抓精准、增投入,着力强化脱贫攻坚力度。实施精准扶贫,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全力支持我区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投入新格局,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到脱贫攻坚当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加强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各类文化场所建设等资金,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措施,统筹城乡发展。抓改革、促监管,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对在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当中,能够科学精细管理,并且绩效评价较好的乡镇和部门,在下年度乡镇“包干”经费和部门经费中,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按照“早安排、早下达、早实施、早完成”及“不误农时、不误执行、不误工期、不误决策”的““四早”四不”要求,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清理暂存、暂付款,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完成公务卡改革全覆盖,提高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积极开展财政资金项目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反映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及价值管理的有机结合。抓好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加强对全区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各位代表,今后财政工作依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财政工作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务实苦干,创新发展,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建设红寺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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