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2020年红寺堡区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送审稿)》作以下简要说明: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3253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25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10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9798万元。2020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630万元,上解上级城镇土地使用税支出10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391万元、超收收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万元、结转下年828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总额367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16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73万元、上年结转878万元。2020年红寺堡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59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3万元、结转下年4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红寺堡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77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9918万元,利息收入124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497万元, 委托投资收益3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转移收入17万元,其他调剂金90万元;2020年红寺堡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633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41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620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无)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红寺堡区政府限额内债务余额178319万元,严格控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207593万元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当年共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69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2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9893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缓解了还本付息等支出压力。
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1-6月份,红寺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6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91%,增长13.14%,快于序时进度7.9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02%,增长5.26%;非税收入完成60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3.13%,增长19.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14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4.26%,增长1.4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3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08%,增长512.2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349万元,下降32.10%。
(三)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2.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02%。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无)
三、2021年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是严格收入征管。1-6月份,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4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91%,稳中有进,超额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上争力度。1-6月份共争取各类资金237741万元,其中:争取一般性转移收入172965万元,争取专项转移收入32776万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2000万元,为红寺堡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突出保基本抓重点。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1-6月份,我区“三保”支出79127万元,“三保”按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着力促进民生改善。1-6月份,十项民生支出为136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三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1-6月份,我区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978万元,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和奋力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四是扎实推进生态建设。1-6月份,统筹安排资金4258万元,全面支持卫生城市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推进城乡环境连片整治。
(三)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科学编制预算,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二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三是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硬化绩效约束。四是着眼打造“阳光财政”。我区80家预算单位于1月份全部在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统一公开2021年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队伍建设,强化财政监督指导力度。一是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涉农资金、为民服务资金专项检查以及扶贫项目绩效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提质量,财政队伍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二是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5次,重点围绕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财政支农政策、资产管理系统、部门决算和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培训各相关单位业务人员310余人次,财会队伍素质得到提升。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出台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红寺堡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紧盯示范区建设和六大重点产业发展,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推进财政与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等领域的有机衔接,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节省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项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坚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加强财政经济形势研判,确保收支平稳运行。紧盯年度收入目标,加强与征收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建筑企业和商贸工贸企业的指标分析,研究风能光伏发电企业税收留抵政策。密切与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财政收入均衡稳定增长。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强化保障、突出重点,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重点支出有效保障。
(四)加强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加大对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三保”支出,积极化解暂付款,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五)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实行“双监控”,让每一笔项目资金都带着绩效运转,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注重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