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三届人大
三 次 会 议 文 件(九)
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红寺堡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寺堡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以审议,并请与会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重点,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入征管,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9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91万元,降低1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7%;非税收入完成13704万元,增长23.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09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3%。
2018年,红寺堡区财政下大力气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资金7816万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96万元,降低41.9%。收入下降主要是受土地成交量下降、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等因素影响。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602万元,增长20.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767.1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26.6%,增长5.5%。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453.8万元,完成预算支出的117.4%,增长7%,滚存结余7009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
(五)政府债务及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2018年红寺堡区政府债务限额为 128423万元。2018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80350.7万元,其中:存量债务109570.9万元,隐性债务270779.8万元。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6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11240万元,专项债券64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环保、教育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2018年我区收到债券置换资金263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524万元,专项债券831万元。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全面实施“营改增”等多重压力,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大与综合治税部门的协调力度,密切关注预算收入进度,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和征管责任。建立财税联席制度,联系有非税征缴任务的单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扎实做好清缴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18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95万元,较2017年增长8%。
——上争项目资金持续增长。牢牢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紧密对接上级部门,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2018年累计争取自治区财政各类专项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28611万元,较2017年增长4.7%,确保了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优化支出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凸显。
在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自治区财政补助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我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09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6.3%。
——优先发展社会公益事业。2018年,积极统筹安排资金,逐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投资力度,着力加快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彰显新时代财政改革优越性。教育方面,投入资金25107.3万元,新建农村幼儿园6所、小学1所、残疾儿童专用教室1间、扩建和维修改造学校63所、配备教学设备21所,有效提高了教学质量,改善了办学条件。补齐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缺口资金3152万元,同时将教师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教师待遇。于2018年9月16日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验收评估;科学技术方面,投入资金141.4万元,用于现代农业技术与体系建设、科技扶贫指导员项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方面,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为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化旅游方面,投入资金7767万元,新建文化馆并投入使用,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广场等文体惠民工程逐步建成,多次举办广场演出、文化下乡等系列文体活动,丰富了城乡居民文化体育生活;成功举办了2018年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暨第五届航空文化旅游节、2018年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总决赛,并于今年8月份顺利通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评估验收;卫生健康方面,投入公共卫生资金2871.9万元,用于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疾控防治中心等建设,加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保障;投入754.3万元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投入480万元用于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促进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方面,投入资金1661.5万元,用于政法部门装备购置、法律救助、普法宣传、扫黑除恶、禁毒等项目建设,综合执法车辆购买,社会综治及公共安全等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平安红寺堡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逐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2018年,投入资金14668.6万元,全面落实困难群体救助,复退军人安置,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低收入群体救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社会保险基金19429.5万元,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企业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投入再就业资金4392.3万元,用于“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等就业项目,全面落实国家促进再就业政策,有效改善了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环境;筹措资金31736万元,落实了职工基本工资提标、民族团结和谐奖、政府效能奖、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职工住房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增加收入政策。
——着力提升城乡宜居面貌。2018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化进程,完善城乡服务功能,共建宜居环境。投入资金1724万元,改善我区城乡人居环境,改造丹霞路--燕然路、罗山路--燕然路等城区道路,城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投入资金9930万元,修建农村公路23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隐患里程196公里,积极推动红寺堡区城镇化建设进程;投入资金2855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6400万元,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800户;投入资金500万元,启动运行城市公交、2018年脱贫销号村实施人饮工程等8件为民办的实事;投入节能环保资金4876万元,支持各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大气防治,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抓好污染源治理,打造“蓝天、碧水、净土”生态红寺堡;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新庄集乡美丽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融合;投入水利项目资金7907.7万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抓好沟道治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及中小河流专项整治等农田水利发展项目;投入资金7127.7万元,用于乡村美化绿化,森林培育、防护林建设、林业管护、造林补贴等林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生态宜居面貌成效突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切实增强农村发展后劲。2018年,不断加大“三农”投入,适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农业产业特色化道路,着力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统筹各类扶贫资金16792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6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9013万元,劳务协作299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1000万元,雨露计划33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项目85万元等脱贫项目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筹措村集体发展资金12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惠及4个乡镇6个行政村,通过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开展产业带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广辟股份合作等途径,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增强了贫困村集体、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455万元,实施道路及村民活动场地硬化、村民庭院围墙砌筑、村庄巷道面包砖铺设、黄花菜及枸杞晾晒场、百姓大讲堂等项目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乡村面貌。
(三)改革纵深推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预算管理体系网格化构筑。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责任,全区47个一级预算单位、27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编制了部门预算,科学合理的编制了财政中长期规划,构建了完整、透明、规范的预算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等方式,落实财政预算执行跟踪反馈制度,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财政收支、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政府债务风险全面细化防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大战略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红寺堡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明确政府举债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限额内存量债务置换、化解和核销工作,置换政府性债务24922万元,化解政府性债务2400万元,核销政府性债务11874万元。同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和政府债务管理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确保我区政府性债务不发生处置风险。
——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化运行。2018年7月1日实现红寺堡区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网络运行,2018年通过系统征收红寺堡区非税收入业务总笔数1342笔,总资金 7596.1万元,为非税单位到柜台缴款提供了便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政府采购模式集约化创新。2018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推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使用,从项目申报到挂网交易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在降低运行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质量。2018年共组织政府采购65次,采购预算资金52478.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119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287.9万元,节约率达2.5%。
——财政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坚持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2018年度,共开展存量资金、财政涉农资金、预决算公开等检查,将 “三公”经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坚持每年抽取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全区“三公”经费由2017年度的596.9万元,下降到2018年度的488.1万元,节约资金108.8万元,节约率达18.2%。
——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化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制定了《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会计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深化会计制度改革,提升红寺堡区会计队伍建设,强化财政服务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根据“逐年度、分批次”的理念对现有的会计委派制度进行了改革,推进财务人员自主化、部门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我区会计人才储备库。同时,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原则,加大会计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制定《红寺堡区2018年度财务人员职业知识专题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16期,参训人次高达1472人,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队伍综合素质。
(四)创新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彰显。
——金融扶贫贷款成效显著。有效发挥金融部门的资金优势,加强政银合作,采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推动红寺堡区搭建机制、整合资源,注入担保基金9900万元,持续放大财政资金撬动贷款作用,2018年累计为红寺堡区小微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提供贷款担保24121.5万元。
——财政涉农资金持续发力。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文件精神,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年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达32050.4万元,实现了“因需而整”。资金安排坚之所在,紧盯贫困村脱贫销号,投入资金1883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9632.3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投入资金3472.8万元,用于风险补偿金、扶贫保、扶贫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方面,确保完成了2018年5个贫困村顺利销号、30个贫困村巩固提升、9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为我区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我区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但是,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仍然比较低,资金需求与财政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财政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一是当前经济形势难以支撑税收收入高速增长要求。我区经济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还没有形成规模,税源少、稳定性差的局面短时间内难以改观。尤其我区经济属于投资拉动型,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对税收增长影响较大,全区财政收入增长始终乏力,一直处于低增长徘徊状态;二是收入结构不合理、财源稳定性不强。2018年红寺堡区地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下降,非税收入占比过大,收入结构不合理,同时随着国家减费力度加大,非税收入来源变窄,已无更多增长空间,这将直接影响我区收入增长;三是政策性调整对税收收入影响较大。2018年,根据吴忠市文件要求,把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划归太阳山工业园区,由此政策会带来近三分之一的税收减少,将严重影响红寺堡区财政税收收入。特别是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对红寺堡区税收收入影响程度较大,从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降为16%和10%,造成税收减收;四是区域经济增长合力及后劲不足。我区税源结构单一,房地产、建筑业税收增幅放缓,新引进项目正处于抵扣期,无有效税源,缺乏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经济发展缺乏后劲;五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个别部门“花钱必问效”的紧迫感不足,一些项目资金已下达,但形成实际支出较慢。财政暂付款规模仍然相对较大,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支出进度;六是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虽然我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通过对隐性债务进行摸底统计后,发现我区隐性债务规模仍然较大,个别部门存在较高的债务风险。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科学把握,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应对挑战、做好工作。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全区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吴忠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领会 “三大战略”、准确把握“五个扎实推进”,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党委、市政府和红寺堡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脱贫攻坚、增收富民”为统揽,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 按照“稳中求进”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科学理财,统筹安排,提高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安排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年财政收支基数,确定财政收支增长目标,确定财政收支计划;二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压一般,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等重点支出;三是规范管理,注重创新。加大“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科学精细、厉行节约。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约束性。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五是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对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的预算原则、定额标准安排财政支出,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经人大批准后将对外全面公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作如下安排: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9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12890万元;非税收入9105万元。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4681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21866万元,专项资金53660万元,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为144337万元。依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支出为144337万元。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2.3%,加上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资金426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4268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24268万元。
(三)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736.8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42.2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85.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956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454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799.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85.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69.1万元。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7241.1万元,同比增长2.8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15.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9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838.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992.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3.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94.8万元。
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结余20495.4万元,预计滚存结余8654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
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做好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系列财税改革举措,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增收富民”的工作总基调,抢抓战略机遇,科学理财,统筹安排,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加强与财政厅的对接,及时了解中央政策动向,真实全面反映我区的实际困难,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红寺堡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乡交通体系,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大力培植稳定可持续财源。持续发挥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的联动性和能动性作用。财政、国税、发改、国土等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欠税企业的清缴力度,查漏补缺、千方百计培植税源,继续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应收尽收,杜绝财源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完成年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目标。
三是全力保障重大决策落实。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留有余地”的原则,在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向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 “三大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落实,努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完善财政支付制度,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品牌创建、产业发展、电商运营等,大力培植财源。
五是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突出重点,选取社会关注的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大对扶贫涉农整合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评价指导扶贫涉农整合资金的支持重点。注重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结果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面向社会公开竞争分配,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防风险与稳增长并重,既要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又要抓好发展第一要务,规范举债行为,稳妥化解隐性债务,盘活存量资金,保证在建项目后续建设,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确保经济平稳增长。
七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运营模式。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整合红寺堡区零散化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组建红寺堡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创造资产运营收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八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进一步修改完善《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健全会计人员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会计人员进行约束和惩戒。加大会计人员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继续坚持“请进来、送出去”的原则,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打造一支财务技能水平过硬的队伍。针对我区会计人员储备不足问题,对空编招录财务人员的单位,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和奖补,对现行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由“委托记账”向“编制内用人”记账转变,从而培养出我区真正的会计队伍。
九是完善信贷担保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脱贫致富”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破解我区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新路径,带动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银合作,采用市场化方式和手段,推动红寺堡区搭建机制、整合资源,持续放大财政资金撬动贷款作用,争取2019年担保基金壮大到1.3亿元,助力红寺堡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是健全统筹整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涉农整合政策,根据2019年项目库项目资金情况,严把资金预算,科学合理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整合资金投向“坚之所在”,精准聚焦脱贫成效,确保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十一是助力人大实施预算联网监督。预算联网监督是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创新方式,对于推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形成预算监督合力,促进我区财政预算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面对新形势,做好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区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发展,为建设红寺堡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名 词 解 释
(按照该名词在《报告》中出现的顺序进行排列)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2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三大战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脱贫富民战略、生态立区战略。
5.五个扎实推进: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扎实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扎实推进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6.三大攻坚战: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
7.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