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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2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06-14 来源: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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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单位:

《红寺堡区2022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红寺堡区2022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


为合理有效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在坚持农地农用,确保我区粮食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策性补贴、以奖代补、示范带动等形式,促进我区“3+X”产业稳步健康发展,高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特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支持农业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300万元。确保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通过落实产业政策扶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对红寺堡区64个行政村发展养殖产业的脱贫户或监测户,以户均各类补助项目总资金按照不超过7000元的标准给予产业扶持。

具体补助标准:牛存栏达到5头或羊存栏达到30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牛羊混养户,牛存栏1头、羊存栏24只或牛存栏2头、羊存栏18只或牛存栏3头、羊存栏12只或牛存栏4头、羊存栏6只,每户补助4000元每增加1头牛补助3000元每增加1只羊补助500元猪每头补助1000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业由乡镇确定,参照同类标准执行。各乡镇参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产业帮扶到户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的具体产业帮扶到户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五乡镇,配合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二、支持特色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060万元。坚持农地农用,防止耕地“非农化”,严禁在耕地范围内新增经果林和苗圃。鼓励发展“支部+涉农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推进标准化种植,实现“3+X”特色产业、“一乡一业”及“一村一品”等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农业农村局统筹指导,以合作社为主体,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和其他农户自愿加入村级合作社,脱贫户、监测户比例达到合作社成员10%以上时,对村级合作社给予以奖代补,奖励资金99%主要用于产业高质量发展,剩余1%主要用于村级合作社经费。

(一)特色种植。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490万元。一是建设红寺堡区黄花菜绿色高产示范点6个,根据面积大小给予相应补助,其中500-1000亩补助8万元;1000-2000亩补助15万元;2000-3000亩补助25万元;3000亩以上补助30万元。二是企业、合作社以及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发展玉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补贴,计划补助24000亩。三是对新增连片种植的萄,按照500元/亩的标准补贴,计划补助10000亩。四是对新增黄花菜进行科学配方施肥,提升黄花菜基地地力25000亩,每亩补助肥料费200元。五是发展地方特色板块种植,在红寺堡区推广新增种植露地西瓜、萝卜、中药材等1亩以上,对参与种植的农户、合作社、企业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计划补助23000亩。六是对参与种植春小麦的农户、合作社、企业按照200元/亩的进行补贴,计划补助32000亩,对春小麦秋后复种作物按照100元/亩进行补助。(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五乡镇,配合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二)草畜产业。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70万元。合作社成员饲养的优良品种基础母牛,每生产1头犊牛给予1000元补助,预计补助25700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五乡镇,配合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三、支持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0万元。一是红寺堡区有机肥厂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收集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的,按照收购量每方补助10元,且在红寺堡区有机肥采购项目中,低于市场价优先采购。二是对回收农(兽)药包装废弃物数量占销售总量(红寺堡辖区内)比例达80%以上的农(兽)药经销商,按照15元/公斤进行补贴。三是对运输农(兽)药包装废弃物的组织给予运输费和劳务费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五乡镇)

四、支持产业链延伸,拓宽农特产品加工销售渠道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35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原则,以促进帮扶产品认定、稳定销售为重点,以拓展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实施消费帮扶“六项行动”,重点对农特产品(葡萄、枸杞、肉牛、肉羊、黄花菜)的保价收购、加工、销售、快递和专卖店等环节给予扶持。一是农特产品保价收购补贴(500万元)。当黄花菜鲜菜市场价格低于2元/斤时,红寺堡区新型经营主体按照保底价2元/斤的价格进行收购,对新型经营主体按照0.2元/斤给予一次性补助;葡萄酒企业收购红寺堡区农户自种酿酒葡萄,当酿酒葡萄市场价格低于4.5元/公斤,对按照4.5元/公斤及以上的价格进行收购的企业按照1元/公斤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收购农民枸杞鲜果进行加工的,对经营主体按照1元/公斤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农特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包装宣传推介补贴(1000万元)对红寺堡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在代加工葡萄酒灌装的酒瓶上贴牌加工、定制包装箱、外包推介会费用、宁夏境内及福建部分地区设立农特产品宣传广告牌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给予相应补贴。三是农特产品专卖店补贴(300万元)鼓励区内外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在部分省市商业圈、商住社区或特色小城镇建设红寺堡农特产品专卖店,营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2022年农特产品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按照城市规模给予相应补贴。对店面中涵盖电商体验、直播带货、平台销售及直播设施设备、电商服务等内容,并且后台农特产品销售额超过一定额度,一次性增加相应补助。鼓励红寺堡区内外经营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各类商超、宾馆、餐厅等场所,在店内合理集中设置一定面积的红寺堡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区,一次性给予相应补助。四是农特产品销售补贴(300万元)鼓励区内外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积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红寺堡区农特产品(葡萄酒、黄花菜、枸杞、牛羊肉)。对年销售额10万元(含10万元)至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销售额度给予相应比例的补贴。五是红寺堡农特产品快递补贴(100万元)。红寺堡辖区快递公司对区内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及个人,通过微店、快手、抖音等各种有后台数据统计的线上方式和线下各种渠道,销售红寺堡区农特产品所产生的快递费用在运费标准上进行一定减免的,给予快递公司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实施方案为准)。六是农特产品包装箱补贴(150万元)。支持企业、合作社及个体户印制有红寺堡区统一公用商标或红寺堡区标志的农特产品包装箱,依据规格给予补助,每个包装箱补助最高不超过3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场管理分局、五乡镇)

备注:农特产品保价收购补贴、农特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包装宣传推介补贴、农特产品专卖店补贴、农特产品销售补贴、红寺堡农特产品快递补贴、农特产品包装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五、支持经营主体,引领农业规模化发展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900万元。一是对2022年新增流转土地的涉农企业、合作社,从事主导产业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按80元/亩给予补助,发展高效节水产业种植按200元/亩补助,期限为1年;二是涉农企业、合作社通过反租倒包、订单收购、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和稳定务工等方式发展葡萄、枸杞、肉牛(羊)、黄花菜等产业,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标准为:合作社自种自养(羊存栏500只、牛存栏50头、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并带动脱贫户、监测户12户以上,每户稳定收入7000元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给予6万元补助;合作社带动脱贫户、监测户20户以上,每户稳定收入7000元以上,经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助;涉农企业(羊2500只、牛300头、种植400亩以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30户以上并带动非脱贫户的,每户稳定收入7000元以上或带动脱贫户、监测户60户以上同时带动非脱贫户的,每户稳定收入3500元以上,经验收合格给予30万元补助。(年度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与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社和扶贫示范合作社项目不能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五乡镇)

六、支持产品品牌创建,提高产品知名度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0万元。一是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打造名优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收入,对创建国家、自治区级名优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政策奖补;对创建绿色、有机等认证的农产品分别给予3万元/个的政策奖补。二是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参加各类比赛、展示活动等,获得国外大金奖、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的政策奖补;获得国家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政策奖补;获得宁夏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策奖补。三是支持鼓励企业参加各类重要展销会、重点城市农特产品宣传推介会等活动,给予参加企业展位费全额补贴、交通费80%补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工信局、五乡镇)

七、支持产学研有机衔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对依托科研单位(院所)建立院士、教授(博士)工作站(试验示范站)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个院士工作站补助20万元,每个教授(博士)工作站补助10万元,实现产学研的有机衔接。(与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不能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五乡镇)

八、支持人才服务团队,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90万元。发挥专家团队内引外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引进来”巡回指导,在生产期间,聘请专家组建团队对示范方点进行巡回技术指导,培养“土专家”“田秀才”,对葡萄、黄花菜、草畜、枸杞产业组建专业团队且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的,每个团队给予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二是“送出去”委托培养,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提升红寺堡区骨干队伍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引领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五乡镇)

本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红寺堡区2021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的通知》(红党办综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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