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2021年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方案》(红扶办发〔2021〕16号)精神,我乡对各村2021年第三批符合文件要求的贷款贴息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共核查出符合贷款贴息对象杨佐平、穆虎等1873户次,共计贴息金额771458.75元。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1年9月20日-2021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大河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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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2021年第三批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