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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4-0004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0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2〕55号)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吴忠市第12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33项整改任务情况

第33项整改任务:“为缓解黄河流域用水矛盾,挖掘农业灌溉节水潜力,宁夏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水权交易”有名无实、替代承诺流于空文,水权转换节水工程建设迟缓的问题。”

整改实施主体: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整改验收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新庄集乡和红寺堡区产业园

整改目标:全面复核水权交易节水措施实施完成情况,确保节水量满足水权交易量,从严落实水权交易制度,根据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水权交易行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措施:(一)完成区内水权交易承诺措施实施和节水量复核工作,确保节水量满足交易水量。

(二)完成区内转变用水用途水权交易项目自查梳理,形成自查报告,确保节水量满足交易量。

(三)根据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水权交易。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红寺堡区水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辖区内水权转换项目节水灌溉面积和节水量复核,节水量满足水权交易量。

(二)完成辖区内跨用途水权交易项目自查梳理,第三方公司已完成《宁夏建材集团产业扶贫产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水权交易水量分析报告》,通过节水面积和节水量复核,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节约的水量可以满足交易需求水量,交易水源可靠。

(三)按照宁夏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工业企业水权短期交易32笔,其中,2022年完成4笔,工业水权短期交易水量149.2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79.8万元,2023年完成28笔,工业水权短期交易水量275.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511.4万元。

三、整改验收情况

整改工作完成后,依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发〔2022〕1号)、《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2〕14号规定,2023年9月20日,由水务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新庄集乡和产业园通过查看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33项暨吴忠市整改任务清单第12项整改任务工作进行县级验收,均符合工作要求,整改结果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销号的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红寺堡区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1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3-5090459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综合服务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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