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稳岗返还补贴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2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现有我区1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合计补贴金额1667.68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现将红寺堡区1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第二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举报电话:0953-5089756
附件:红寺堡区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第二批)公示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