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及中职录取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招生秩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规〔2022〕123号)《吴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吴教发〔2022〕17号)《关于做好市区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红寺堡区九年级报考人数为3754人,其中:一中894人,二中665人,三中1246人,四中854人,太阳山九年一贯制学校95人。
二、招生计划
2022年,自治区下达到我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2552人,其中区内普通高中2025人,六盘山高级中学205人,育才中学320人,银川一中2人。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809人。
三、录取范围
凡在红寺堡区报名参加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九年级学生均可参与在我区招生的区内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
四、照顾政策
根据自治区关于中考加分照顾有关要求,按照顾分值分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第一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参与录取。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5、烈士子女。
第二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参与录取。
1、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一至四级残疾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第三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参与录取。
1、驻一般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
4、残疾人考生。
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照顾项由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外,其他照顾项须由考生本人申请,报考学校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后确认其享受照顾资格。如有享受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选其最高加分项,各加分项不叠加不累计。
五、成绩构成
2022年中考总成绩为750分加政策照顾分。包括全区统考科目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理化14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30分;非统考科目成绩:英语听力口语20分、信息技术15分、体育与健康5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各10分、综合素质评价25分;政策性照顾加分。
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红寺堡区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普通高中指标末尾数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29.55分(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照顾政策加分)。中等职业学校不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招生方式
2022年红寺堡区普通高中招生采用线下招生的方式,坚持普通高中依据计划,指标和志愿相结合的录取原则,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用线上招生的方式,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考生根据分数自愿线上填报志愿由中职院校进行录取。
八、招生时间及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
1.指标到校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数的60%将根据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详见附表),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指导考生理性填报志愿,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2.择优录取
自治区教育厅和吴忠市教育局分配招生指标的区市招生学校及红寺堡中学、罗山中学在中考分数公布后,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规范招生。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区教育局划定的择优招生录取分数线通知考生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填报志愿。
(1)志愿填报。择优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3日8:00至24日8:00,由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红寺堡中学、罗山中学择优录取525人,由各校组织达到择优录取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统一填写《红寺堡区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学校汇总到《红寺堡区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志愿填报名册》,将志愿表和志愿汇总表统一装袋密封经校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教育考试中心。
择优录取志愿,设1栏,考生根据自身需要从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红寺堡中学、罗山中学中选填1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期间,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查看志愿内容。时间截止时,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
按照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非宁夏户籍的红寺堡区考生不能填报六盘山、育才中学志愿,达到择优录取分数线但未填报择优志愿的视为放弃。
(2)录取流程。7月24日上午9点开档录取,录取实行“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志愿填报学生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若出现分数相同的考生,则按照纯文化课成绩(不包含照顾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依然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再相同,则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已经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进行录取,没有录满择优的高中学校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每所招生学校要录取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志愿录取过程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教育局党群办公室、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促进教育公平。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录取,不准到初中学校进行违规招生宣传、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禁止有偿招生和违规承诺录取,不得计划外录取特长生。要严格执行《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应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接续管理所录取初中毕业生的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毕业学校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并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
区内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终身不变、籍随人走”的要求,于9月30日前将《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与文本版)上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进行审核,确保9月底前完成新生建档工作。
3.结对帮扶
按照吴忠四中结对帮扶太阳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实施方案,对吴忠四中分校红寺堡区太阳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单列招生计划,太阳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实行自治区六盘山和育才两所优质高中的招生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利通区县域内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共20人(须有两年及以上学籍,招生计划从红寺堡区总计划中调剂),其中:吴忠中学5人、秦宁中学5人、滨河中学5人、兰亭中学(含音体美特长生) 5人。考生志愿提前已于7月8日线下填报结束,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吴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
4.统招分配
被择优录取后,剩余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被均衡分配到红寺堡中学和罗山中学。将学生中考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后按照“ABBA”的方式分配大体相当的生源。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全部进行线上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后,各初中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职成〔2020〕98号)要求,及时组织考生在“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平台地址: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参与区内外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学校优势特色专业要优先招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九、招生工作要求
1.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县(区)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2.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招生录取时,严格落实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根据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严禁以单纯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3.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巳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公布后,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及时向所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报到注册相关事项。参与区外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招生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按时报到注册。
十、举报电话
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红寺堡区教育局:0953-5098270
教育考试中心:0953-395197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