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红寺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红党办发〔2018〕75号)《红寺堡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的要求,确保2021年我区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2022年通过国家认定。现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1.城乡中小学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到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
2.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配置达标,结构合理,城乡教师配备均衡。
3.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学校教育质量明显上升,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探索实施小班化教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预期成果。
4.形成一批素质教育水平高、内涵发展特色显明、优质均衡发展的示范学校。
5.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红寺堡区实际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现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发展指标
(一)教育资源配置均衡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二)提高政府保障程度
1.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本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本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本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98%。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校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社会满意度高
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满意度85%及以上。
六个一票否决指标
一是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二是存在违规择校行为;三是存在重点校或重点班;四是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五是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六是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组织领导
组 长:杨金花
副组长:童仲志 冯进海 魏国喆
成 员: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校长,机关各股室主任。
五、教育局优质教育均衡发展职能组及工作职责
经局务会研究,局机关成立“一室十组”,分别为办公室、项目工程规划建设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组、校园文化及办学特色建设组、学校管理提升及档案资料建设组、教学质量及教师培训提高组、设备配置及经费保障组、教师队伍建设组、督导评价组、留守儿童关爱组、高中(职业)教育及学生资助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冯进海
成 员:各股室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2.负责优质均衡工作方案制定、文件起草、汇报材料撰写;编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手册。
3.负责学校优质均衡工作自查自评、迎检舆论宣传和迎检氛围营造。
4.负责优质均衡各级各类的培训工作,协调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安排会议议程,审议会议材料等工作。
5.收集整理有关优质均衡发展的录像、图片、文字信息等资料,编制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简报,积极利用一切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优质均衡宣传工作,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二)项目工程规划建设组
组 长:童仲志
副组长:蒋 珂
成 员:赵文斌 杨伟海 张 翔 罗 宁
工作职责:
1.进一步优化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学校布局结构;
2.摸清各学校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的面积底数;
3.制定红寺堡区城乡各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校舍建设、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
4.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资源配置的评估标准,分步骤、分阶段完成项目工程;
5.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资源配置的评估标准,完成区校两级项目工程达标的相关档案资料及该指标的汇报材料;
6.完成指标:均衡配置中4、5、7项,政府保障中1、3项。
(三)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组
组 长:童仲志
副 组 长:张 财
成 员:胡永利 马 斌 陈永琪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2.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和卫生环境,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井然、卫生整洁;
3.完成指标:六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四)校园文化及办学特色建设组
组 长:魏国喆
副 组 长:拓生海
副 组 长:周治坚
成 员:马 琼 马淑琴 孙立军 咸克伟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校园文化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重点做好墙体文化、宣传橱窗、宣传牌匾和班级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以德育人氛围、依法治校氛围、廉政文化氛围;
2.负责落实办学特色和特色教学的建设和提炼工作;
3.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4.指导各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卫生室的工作;
5.做好相关的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6.完成指标:教育教学质量中第6项。
(五)学校管理提升及档案资料建设组
组 长:冯进海
副 组 长:李如峰
成 员:张海峰 魏留红 何明霞 马宗利 邵 辉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负责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文明礼貌程度;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
4.完善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 指导各股室和学校收集整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类档案资料;
5.落实办学行为规范,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级学生数,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或重点班,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6.负责普及程度档案资料的建设;
7.“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到2019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做好章程建设的审核备案工作;
8.负责城区和镇区中小学校就近划片入学工作,入学比例要达到要求;
9.完成指标:政府保障中2、4、5、13项。教育教学质量中1、2、3项。
(六)教学质量及教师培训提高组
组 长:冯进海
副 组 长:王东君
成 员:田 江 文晓惠 苏小宁
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2.加强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3.在教育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4.指导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5.负责落实功能室设备管理和台账资料建设工作;
6.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确保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并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
7.整合教师培训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8.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加大音乐、体育、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9.完成指标:政府保障中第9项,教育教学质量第4、5、7、8、9项。
(七)设备配置及经费保障组
组 长:冯进海
副 组 长:明小军
成 员:施兴梅 葸天英 黄月梅 张旭鹏 宋向东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全面薄改”计划;
2.摸清各校各功能室建设及实验仪器、音体美教学设备、学生课桌椅、图书、计算机等数量;测算教学仪器设备值;
3.制定红寺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差额补齐规划方案;
4.负责落实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5.全面负责校园场地平整、绿化补种剪修、门窗修缮、墙面粉刷、桌椅修理更换等工作;
6.完成指标:资源配置中第6项,政府保障中第2、6、7、8项。
(八)教师队伍建设组
组 长:童仲志
副 组 长:金光耀
成 员:张永宏 马 娟 潘金合
工作职责:
1.根据标准,制定并实施红寺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队伍达标规划与方案;
2.建立红寺堡区教师、校长交流长效机制;
3.建立健全师资水平档案,汇总师资水平情况的数据,填报相应表册,完成指标汇报材料;
4.按照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等督促指导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5.完成指标:资源配置中第1、2、3项,政府保障中第2、10、11、12、项。
(九)督导评价组
组 长:冯进海
副 组 长:吴风虎
成 员:各责任区督学
工作职责:
1.制定红寺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实施红寺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督导和阶段性督导评估;
2.根据红寺堡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数据,对各学校优质均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
3.实施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与申报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建设工作;
4.分阶段对直属学校、乡镇学校及50人以上的教学点进行督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定期回访督办落实;
5.指导乡镇级学校按要求完善相关迎验资料。
(十)留守儿童关爱组
组 长:魏国喆
副 组 长:李 娜
成 员:杨会娟 马奋岚
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红寺堡区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2.认真贯彻《红寺堡区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落实特殊群体关爱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学校利用好留守儿童关爱室,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
4.完成指标:政府保障中第15项。
(十一)高中(职业)教育及学生资助组
组 长: 冯进海 魏国喆
成 员: 吕怀春 马金发
工作职责:
1.依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确保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2.建立初中毕业生相关档案资料,初中毕业生当年升入高中阶段和中职学校名册及相关证明,确保初中升学率达到95%以上;
3.负责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建档工作,确保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以上;
4、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的资助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因贫困而辍学;
5.完成指标:政府保障中第14项。
六、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
1.建立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及目标责任,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2.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源配置评估标准,逐一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制定科学合理的达标计划,采取“填平补齐”的办法,完成达标任务。属于硬件建设不达标,写明情况上报教育局。
3.搞好校园“四化”建设,创建学校特色文化,体现“一校一特色”的育人环境。
4.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合理配置师资,确保学生接受公平教育;推行标准班额教学;规范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安全教育进课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无重点班现象;严格执行中小学生作息时间的规定;教师无有偿补课现象;无乱订滥印教辅资料现象。
5.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名师工作室、高效课堂建设,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考核,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师校本培训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全面实施《国家健康体质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红寺堡区阳光体育运动会”要100%覆盖班级学生。
6.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师德建设要重效果,要增强教师责任意识,无师德失范现象发生。
7.建立弱势群体关爱机制。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是进一步巩固基本均衡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校舍、设备、教师等基本教育资源上实现更加优质配置,提高到更高标准,并将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是将工作重心摆在全面提高质量上,更多地关注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建设,关注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最终以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育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提高教育质量”确立为“十三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各学校及教育局相关股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区、市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文件,研读各项指标,扎实做好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红寺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各校实际情况规划布局,找准完成工作的有力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规定完成时限、质量。
3.强化工作落实。各股室经常性深入基层学校检查指导,扎实高效推进本股室的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并且对标逐项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