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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20-00078
文号
红教发〔2020〕8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1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校园治理,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杜绝学校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着力巩固教书育人牢固阵地。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政法委联合印发的《2020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公(治)通2020〕8号)和吴忠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吴教函2020〕60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随着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学复课工作的推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学校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近期学校安全集中整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针对问题建立制度,利用制度规范行为,通过行为训练培养习惯,通过习惯养成培育文化,由此做实安全基础,规范安全程序,提升安全能力,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要进一步优化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岗位职责。明确所有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和日值守、周排查、旬自查、月检查工作记录表,修改完善保安对视频监控24小时轮流值守巡查和校园重点部位和点上的巡查相结合无缝隙管理制度,实现校园安全处处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提升学校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和水平。避免因麻痹大意、管理不善、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涉校安全事故发生。达到 “十化”管理措施:决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组织系统化、权责明晰化、奖惩有序化、目标计划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控制过程化。实现“八化”标准:系统化、常态化、流程化、标准化、专业化、数据化、表单化、信息化。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监控,全方位考核;纵向到底,落地生根;横向到边,对缝接隙;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责任同担,成果共享。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各种活动安全管理和校园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举办各类大型集会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学生自发组织校内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教师、保安等人员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对于安全保障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集会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并向师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开展体育锻炼的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体育锻炼引发安全事故,坚决禁止学生在校外公路上锻炼或组织赛事活动,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记录和管理工作。同时,中小学、幼儿园在下课、课间操、放学等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进行值守引导,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放学后,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校园进行认真排查,做好放学清校工作。二是加强学校校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校园围墙、校车、校外蓄水池、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发现损坏、脱离等现象的要及时上报和维修,防止危险的发生。三是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深度排查整治。各学校要结合近期区内外发生的各类校园安全隐患事故、案件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和整改化解工作,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因控辍保学、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后勤服务和“空中课堂”线上线下教学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的学生及其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因学习生活琐事、交往交流障碍等问题引发的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集中梳理、建立台账,归口处理、及时销账。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研究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化解措施,有应急预案。

2.切实落实校园“三防”建设专项整治。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学校要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国家相关标准,配备“8小件”防卫器械和通讯设备,达到每人一套安全防护装备器械的配备标准。各学校要把人防和技防进行有效整合,强化保安业务能力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校园保安队伍整体素质。要将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平台迁移整合到保安值班室,要安排一名保安在门房值守,保证24小时保安轮流值班并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大屏幕进行网上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保安和值班教师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技能水平。同时要严格落实保安和值班教师分区域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治安巡查力度,加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清查收缴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3.积极防范各种自然灾害,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一是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及各项应急演练工作。各学校要切实抓好“5·12”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9-5.15”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及后期的各项应急演练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一方面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在“网络直播课”“钉钉课堂”等课程安排中,每天至少安排一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课,课时不少于45分钟;另一方面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学校通过召开线上线下防灾减灾主题班会、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预防工作。各学校要时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各类预警性信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第一时间向师生及学生家长发布预警通知,及时提醒师生及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有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报请教育局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调(停)课、停止校车运营、调整室外教学活动等措施,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三是开展防溺水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加强校园周边区域内水域安全防范,建立完善学生间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机制。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告诫家长切实履行起监护人的责任,禁止学生到水渠、水库、池塘上游泳玩耍。

4.开展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和心理健康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关注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校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疏通和干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同时,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打架斗殴,参与色情、暴力等网络游戏,防范危害学生安全的网络游戏和APP进校园。班级要设立安全委员会,组建班级矛盾纠纷排查小组、班级物防检查人员、班级安全能力训练处突小组、班级安全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小组,发现学生在班级之间、年级之间、校级之间存在矛盾纠纷、中学生早恋现象、行为怪异、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解决;要加强课间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情绪波动,要及时报告、及时沟通,有效疏导。

5.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各学校要结合创城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明确法律底线,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主动远离危险。二是加强对中小学生欺凌教育,在教学中适当增加反欺凌与暴力、性侵等内容,引导学生对暴力事件特点规律的分析和研究,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收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联系平台,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事件发生

6.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结合疫情防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管理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使师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逃生自救知识等。二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即组织拉网式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死角,除患务尽。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教职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学生消防知识进课堂和逃生演练开展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学生宿舍电器和电线情况等,排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办公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配电房、超市等重点场所,及时消灭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尤其是对校内电动车充电处、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用电设备进行详细排查,要查看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和最大功率相匹配,是否有专线等。

7.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创城等工作,教育学生做好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严禁骑车打闹、严禁骑车带人;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禁止学生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二是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各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学校教学及作息安排,如遇持续极端恶劣天气状况,校车应停止运行。

8.开展学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把原材料进口关,落实好索票索证、食品留样、领导陪餐、食堂消毒、食堂卫生管理及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校园及周边超市、小卖部,对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和无证照摊点,以及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9、开展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预防专项整治。各学校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预防工作,强化相关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制定、细化住宿、教室、餐厅等防控方案,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报告制度,按要求落实核酸和抗体检测,确实做到“四早”,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晨午检及缺勤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好公共卫生,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防疫指南》和《中小学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对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消毒,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防疫物资的安全储备,对酒精、消毒液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专人专柜管理。

10、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严格对标,根据2017年9月11日《吴忠市教育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储存、教学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通知》(吴教函〔2019〕218号)要求,再次对标检查,坚决杜绝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电梯(食梯)、体育器材(游乐设施)出现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

1.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教育局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铁路安全工作的部署及吴忠市委、市政府、红寺堡区委、区政府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暨路外安全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领导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11月底)。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教育局将安排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督查检查组,全面深入各学校开展督查,彻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3.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整治工作汇报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头看,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综治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报告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2.常态排查,立查立改。各学校要长期巩固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校级和班级两个基本流程进行检查、巡查、评价、分析总结和考核。校级流程:楼梯口下楼高峰时段每日值守;敏感要害部位每周巡查(敏感要害部位兼职巡查员依据《校园敏感要害部位标识图》每周沿线巡查一遍);重点岗位每旬自查(重点安全要害岗位设计安全自查表,岗位人员每十天自查一次);全校范围每月检查评价(学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依据五张表);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有计划、有考核、每学年有总结、有奖惩。班级流程:每节课点名、每日巡查、每周讲评、每旬自查、每月迎检(校检)、每学期计划、总结、分析。

3.加大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把排查整改、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学校整改工作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4.严肃问责考核。教育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年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在集中整治中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对辖区小学和幼儿园督查情况通报反馈给教育局。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在2020年5月13日前上报开展的10个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计划,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集中治理情况汇报和信息简报,2020年1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各学校要将此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在每月25日前的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校车、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治理、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月报表。

附件:1.一套安全责任书;

          2.一套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3.一套岗位安全职责;

          4.一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一套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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