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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21-00137
文号
红教发〔2021〕12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6-1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的工作部署,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现成立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落实“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金花

副组长:金 晶  冯进海  魏国喆  牛虎山

成员:马靖平  马俊文  王东君  姜海斌  魏留红  海春涛  马 斌  胡永利  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校长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落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局领导包片,责任督学、教育局干部包校制度,明确学校是主体责任,校长是直接责任。学校要建立任务清单,把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层层传导压力,条条得到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督导室牵头,采取责任督学“双随机”和全覆盖的督查方式,明察暗访、电话问询、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家长、教师、学生、校长和相关人员,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实情,纠正问题,及时反馈学校,立整立改。

(三)健全考核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将“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绩效综合考核中,凡在“五项管理”落实督查、考核中,违反“五项管理”规定的,对违反规定的校长实施约谈,凡约谈次数达2次,扣罚1月校长绩效奖;教师出现违反2条3规定的,扣罚1月教师绩效奖,不得评优选先。

三、任务分工

1.组织召开“五项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学校校长、督学、机关股室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责任股室:基教办、督导室

责任人:马靖平  魏留红

完成时间:2021年6月10日前

2.指导学校建立“五项管理”工作制度。基教办负责制定“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睡眠监测机制,指导学校落实中小学作息时间要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落实教材读物管理,建立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和监督监测制度,制定作业管理制度、方案,定期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体卫艺负责制定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方案,指导做好体质健康动态监测工作。

责任股室:基教办、教师发展中心、体卫艺

责任人:魏留红  王东君  海春涛

完成时间:2021年6月10日前

3.责任督学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组织责任督学每月到校督导“五项管理”工作一次;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要求学校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责任股室:督导室

责任人:马靖平

完成时间:2021年6月12日前

4.加强“五项管理”工作宣传力度。设立“五项管理”监督举报平台,公开接受监督,及时报道“五项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

责任人:姜海斌

完成时间:长期

四、工作要求

1.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依据分工安排,及时推进工作,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2.各股室要将“五项管理”工作档案资料统一送达督导。

3.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做好宣传,制定方案,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强化管理,将“五项管理”工作逐条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督导室:0953—5091919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综合办公室:0953—5098270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党建与党风廉政办公室:0953—3951975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0953—5090274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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