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市监发〔2017〕108号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7年8月18日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43号)文件精神及吴忠市局相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电线电缆质量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将电线电缆CCC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未获证企业均纳入整治范围,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存在问题全查准、问题处置全到位、违法信息全通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动全面质量提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的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分局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何献东
副组长: 马保荣 马志杰
成 员: 杨富生 马建军 杨治东 张学兵
李毅力 马小琴 海玉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区所,杨治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分局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陕西奥凯公司“问题电缆”。检查我区电缆销售市场是否销售陕西奥凯公司“问题电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岗位:郊区所、弘德所)
(二)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四查一整治”。一是检查电线电缆获证企业主体资格。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强制认证相关要求,对电线电缆获证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相关问题逐级上报并建议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证书。二是检查辖区内所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经营情况。三是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的要求开展企业库存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四是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五是集中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岗位:城区所 注册岗)
(三)全面整治电线电缆销售市场。对辖区电线电缆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以五金机电市场、商场、门市部等为重点场所,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情况、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商品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线缆的来源可溯和质量合格,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不符合标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责任岗位:郊区所、弘德所)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8月18日至8月31日)。对辖区电线电缆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和集中检查整治,建立电线电缆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做好检查记录,收集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整理工作资料,迎接上级部门督查。同时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意识。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深刻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的惨痛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建设、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通报移交问题线索,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让质量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化整治,拓展监管领域,抓好全面提高质量和全面质量监管,切实保障电线电缆、钢铁、水泥等各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岗位、市场监管所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城区所,由城区所汇总后上报市局。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报知分管领导,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附件: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7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岗位、市场监管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生产企业数(家) | 检查销售企业数(家) | 发现问题数量(起) | 查办案件数量(件) | 涉案货值 (万元) | 移交公安查办案件(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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