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农业农村厅《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总体方案》、《2021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
二、补助对象:红寺堡辖区内收贮全株玉米青贮的新型经营主体、肉牛“50”模式养殖户、滩羊“300”模式养殖户、养殖园区、养殖大户等。
三、补助范围:具有一定养殖规模实施主体,家畜存栏量达到: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养殖户等。
四、补助标准:全株玉米青贮每吨补贴资金不高于50元,每家场(户)补贴不得高于80万元。
五、补助方式:先干后补,以奖代补。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填报《红寺堡区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审批及验收表》,并签订《2021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
(二)勘验。对申报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现场勘验。
(三)收贮。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主体收贮、制作全珠玉米青贮。
(四)验收。组织人员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的全株玉米青贮进行验收。
(五)养殖户验收。实行“三级验收,三级公示”制度。
七、兑付程序。2021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再报请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兑付项目资金。
八、监督、投诉电话:0953-509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