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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5/2021-0077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8
名称
红寺堡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办理流程
红寺堡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以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承包使用证》和《草原承包使用合同》为依据。对草原承包到户(联户)的农牧民进行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二、补贴流程

1.以行政村为单元,由村委会登记审核本村享受补助的农牧民草原面积,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面积公示与核实采取农牧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

2.乡镇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花名册进行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3.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并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http://www.hongsibu.gov.cn/),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农牧民补助奖励机制管理信息系统,逐级进行审核。

三、补贴结果  

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确认后,由红寺堡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专,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兑付给农户。并及时将实际兑付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

四、监督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953-5098511

政策咨询电话0953-5098511

广大干部群众若发现有关草原补贴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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