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红寺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项目计划通知、《红寺堡区2022年见犊补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补助对象
红寺堡区常住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的所有犊牛,对于未进入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的游离养殖户,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纳入就近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组织。
三、补助标准
对红寺堡区域内饲养的优良品种基础母牛,每生产1头犊牛给予1000元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养殖户、新型经营主体据实向所在村报告产犊数量。
(二)佩戴耳标。乡镇组织专业人员逐村按照申报数量对新生产的犊牛配戴耳标,未及时申报的经现场核实无误后同样佩戴耳标。
(三)验收。组织人员对每村佩戴耳标犊牛汇总数量的10%进行抽验。
(四)兑付补贴资金。经公示无异议且上会通过后,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养殖户。
五、监督电话
0953-509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