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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5/2021-0068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23
名称
2021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红寺堡区2021年粮改饲项目,进一步调优饲草种植结构,提升全株玉米饲草科学利用率,加快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思路

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型经营主体肉牛“50”模式养殖户、滩羊“300”模式养殖户、养殖园区、养殖大户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积极性,依靠市场机制拉动种植结构饲统筹转变,促进草畜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牧业提质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畜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和收贮数量,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增效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耕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优化品种选择,加强田间管理指导,促力收贮加工,科学指导饲喂使用,因地制宜多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

(三)种养结合,规模适度。优先考虑种养结合紧密的新型经营、肉牛“50”模式养殖户、滩羊“300”模式养殖户、养殖园区、养殖大户等主体,通过自种或订单收购制作青贮作为支持发展方向,精准推进适度规模种养、科学综合发展的新型企业,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粮改饲补助资金400万元,计划收贮优质全株玉米青贮13万吨,青贮质量不得低于二级标准。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四、实施方式

(一)项目实施主体

红寺堡辖区内收贮全株玉米青贮新型经营主体肉牛“50”模式养殖户、滩羊“300”模式养殖户、养殖园区、养殖大户

(二)项目实施要求

1.资质要求

1新型经营主体必须是草食家畜企业且具备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三年内企业没有违规、违法记录。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没有被查处或处罚记录。

2肉牛“50”模式养殖户、滩羊“300”模式养殖户、养殖园区、养殖大户要有备案、有养殖场所、设施设备或相关证明等。

2.养殖要求。实施主体家畜栏量要达到一定规模(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存栏量以项目验收时实际存栏数量为准。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示范予以倾斜,鼓励探索粮改饲创新机制模式。

3.设施要求。实施主体改饲积极性较高,种养机械化、规模化程度高,具备制作青贮玉米施设备,贮草池、青贮平台必须是石头或混凝土结构,简易的青贮土坑、窖等贮草不予验收。

4.档案及验收。实施主体全玉米青贮收购协议或订单合同收贮票据过磅凭证、使用记录和台账必须齐全,制作的青贮饲料品质优质率必须达到95%以上秸秆黄贮牛羊存栏达不到标准新型经营主体不予补助(饲草料配送中心除外)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标准。自治区安排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资金400万元,每吨补贴资金不高50元,每家场(户)补贴不得高于80万元。贮草体积换算吨数按照0.82/立方米等换。

2.方式。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兑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先完成项目任务并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将拟补助的单位名单上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后,再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1620627日,调研摸底,广泛宣传、动员。

(二)启动阶段。202162871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召开粮改饲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学习、宣传粮改饲项目政策及要求,并集中观摩粮改饲示范企业。

(三)申报阶段。202172825日,制定《红寺堡区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填报《红寺堡区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审批及验收表》并签订《2021年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

(四)审批阶段。2021826—31日,对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现场审验项目审批,优先考虑实行种养一体化能力强,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的实施主体

(五)收贮阶段。202191—1025日,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主体收贮、制作全玉米青贮。

(六)验收阶段。20211026115日,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青贮验收并公示验收结果。

(七)上报兑付阶段。2021116—1120日,项目实施结果上报厅局并兑付项目资金

(八)自评阶段。20211121—125日,根据《2021年粮改饲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内容,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粮改饲项目工作绩效评价,全面总结项目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红寺堡区2021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服务小组。

1.领导小组

 长马亚群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涂志强  红寺堡镇副镇长

        李学明  太阳山镇副镇长

        马  勇  大河乡副乡长

        赵  宁  新庄集乡副乡长

        陈志荣  柳泉乡副乡长

        李  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桂杰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协调、安排项目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验收等,监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环节,明确目标责任,保证项目运作畅通,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2.技术服务小组

 长:李应科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朱鹏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员:王粉琴赵小刚 马建明 李世满  忠

        海  梅 王红娟 李舒恬 范学忠纳海龙

            马建雄 张  兵   强  杨  丽 史立平

        贾  毅 施兴梅 马  温 柱  于世元

        赫小娅  宇

技术服务小组负责青贮玉米种植、收贮和饲喂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具体实施、验收、公示、资金兑付等,做到项目实施职责到人,现场指导技术过硬,项目服务公平公正。

(二)工作机制。

1.强化宣传。一是通过专家集中授课、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方式,拓宽新型经营主体对科学种养的认识,提高粮改饲积极性;二是利用微信、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粮改饲成效,传播粮改饲典型经验,提升社会关注度。

2.签订承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与新型经营主体签订《红寺堡区粮改饲项目实施承诺书保证全株玉米青贮优质率达到95%以上,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3.精准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信息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全面掌握我区饲草种植、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做到调度有方,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各项统计数据,确保项目实施中各环节各方面精准管理到位

4.力促创新。实施项目力争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养殖场(户)的活力,多方并举提升粮改饲主体的积极性,力促我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地推进种养协调增进,争取项目实施、推进、制度机制等方面有新措施新手段

5.严格管理。项目实施、监管、检查、验收、考核中一经发现落实不真实、实施弄虚作套取资金、挪用资金克扣种植户等问题,取消实施主体补助资格往后不再安排各项畜草项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绩效考核。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相关专家和成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和验收,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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