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新型经营主体:
现将《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和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0〕1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3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视频调度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2次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防灾抗旱工作精神,积极应对我区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支持灾后恢复工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加快恢复农业生产能力,力争将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精准识别原则。本次农业抗旱救灾资金补贴对象是干旱受灾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认真核查受灾情况,精准统计受灾面积,让受灾群众得到受灾补贴。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农作物、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持高效便利原则。规范操作程序,推进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精准化,确保对农业抗旱救灾资金发放安全高效,便民惠民。
三、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干旱受灾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只补贴流转老百姓土地的,其他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二)补贴依据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和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发〔2020〕16号)文件规定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
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红寺堡区救灾资金合计为4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玉米粘虫统防统治,剩余300万元作为旱灾补贴发放给受灾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玉米粘虫统防统治每亩标准为20元,共防治50000亩,由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各乡镇统计的玉米受灾面积为251262亩,补贴标准为11.5元,共补贴2889513元,新型经营主体玉米受灾面积为11048.7亩,每亩补贴10元,共补贴110487元。
(四)补贴方式
玉米粘虫统防统治资金由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兑付给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玉米受灾补贴资金各乡镇上报的由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给各乡镇兑付,新型经营主体由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兑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站所(室)要充分认识农业抗旱救灾资金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分管乡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行政村、各站所(室)要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本次补贴政策。
(二)做好面积核实上报。要切实做好补贴审核、上报、兑付、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在补贴资金发放后,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附件:1.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资金乡镇分配表
2.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分配表
3.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补贴农户信息登记表
4.红寺堡区农业抗旱救灾补贴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