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红寺堡区新增种植葡萄面积补助项目工作,确保自治区葡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取得实效,促进红寺堡区酿酒葡萄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8〕8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发〔2018〕84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宁葡委发〔2020〕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寺堡区葡萄产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巩固提升红寺堡区葡萄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加快葡萄基地建设,推广新优酿酒葡萄品种,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病虫害检测,提高葡萄抗旱能力,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红寺堡区葡萄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红寺堡区2020年计划新增种植酿酒葡萄面积2000亩。主要在各酒庄基地未开发种植的用地范围内,有种植意向的酒庄企业在2020年4月28日前完成酿酒葡萄新种植面积申报工作。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酒庄企业申报情况,审核通过后各酒庄企业组织实施,新种植酿酒葡萄实行当年申报,当年种植,当年验收。
三、实施内容
(一)种植品种、地段及种植过程。各酒庄企业在农田基础设施好、有灌溉和补充灌溉条件的地段,完成酿酒葡萄新苗木种植工作,新苗木主要品种由种植单位自行确定。平地-开沟-施肥-埋设架杆-架丝-种植由各种植单位自行完成。
(二)开展技术培训,加快葡萄种植实施推广。根据葡萄新种植技术需求,开展新种植酿酒葡萄技术培训3场120人次,强化现场观摩与技术指导,举办现场观摩会1次,提高基层技术人员、酒庄技术员与周边农户葡萄种植的技术应用水平。
四、资金预算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葡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8〕8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发〔2018〕84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宁葡委发〔2020〕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宁
财(农)指标〔2020〕644号)文件等下达的往年结余资金支付,短缺资金上报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管委会后,根据实际短缺资金下达。
(二)补助标准。根据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葡萄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宁葡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县、市、区三级验收合格的酿酒葡萄新种植面积按1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五、工作计划及建设进度
1、1月-3月开展调查研究;审核补贴对象申报条件;起草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对接种植品种及地点事宜;开展技术培训。
2、3月-10月开沟、施肥、铺设架杆架丝、种植、田间管理、灌溉和病虫害监测、县级验收合格后报区级验收。
3、10月-12月资金兑付,经区县验收合格确定种植酒庄企业种植面积后,上报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由管委会复验并出具2020年新建酿酒葡萄基地验收单,兑付资金。
六、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2020年红寺堡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琳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 吉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青山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葡萄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及监督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批和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等。
2、成立2020年红寺堡区酿酒葡萄新增种植面积项目技术小组:
组 长:李春阳
成 员:刘建华 蔺小风 何永栋
王 斌 张秀丽 马彩萍
项目实施技术小组在农业农村局农业葡萄办设办公室,李春阳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项目试验示范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
在资金使用上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规范使用行为,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红寺堡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核自查验收,接受自治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验收,争取年终考核成绩突出。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