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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5/2018-93757
文号
红政办发〔2018〕4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7
名称
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及吴忠市健康扶贫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村居、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我区移民群众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通过实施对外合作、“三个一批”精准救治工作,推行“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保、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保障制度的衔接和长效机制建立。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三、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实施系统化管理

1.落实单位责任,进一步健全区级领导负责、乡级落实的层级责任体系,完善卫计牵头,人社报销、财政兜底、民政保障、扶贫统筹领导的部门联动责任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2.落实兜底保障资金,按照自治区级承担60%、地方配套40%标准,将兜底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做到早预算、早安排和早兑现。在今年第1季度前,全面完成2017年全年因病致贫返贫住院患者二次报销工作。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3.规范督查考核,制定健康扶贫专项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推行精准化工作

1.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定救治目标。

牵头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扶贫办、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精准救治,对患病人员按照“三个一批”分类标准,实施分类救治。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精准报销,规范“一站式”结算平台报销流程,明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等报销比例,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或自付比例不超过10%。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1.积极推进宁夏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应用,抓紧与国家系统做好数据对接工作,争取2月底前完成对接工作,尽快调试上线运行。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2月

2.全面启用宁夏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平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3.加强协调对接,坚持信息采集“三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采集、统一录入,数据共享,避免重复采集,增加基层人员工作负担。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开展精细化服务

1.扩大救治病种。扩大大病集中救治病种,在现有的11种大病病种的基础上扩大为20种集中救治病种。同时,与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控制医疗费用。推行个性化慢病签约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8月

2.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加强诊疗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价,保障贫困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进一步抓好科学预防控增量。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等符合条件的人群开展1次健康体检。规范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进一步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控,降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发病率,深入推进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程,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牵头单位:卫计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是确保全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工作上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行动一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明确落实部门责任,成立健康扶贫领导小组。

组  长:苏达志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爱国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高建斌   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国文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亚群   财政局局长

        马  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振中   扶贫办主任

        周  青   民政局局长

        赵志强   残联理事长  

蔡金钰   红寺堡镇镇长

        马广步   太阳山镇镇长

        马  军   大河乡乡长

        张怀力   新庄集乡乡长

        郑慧玲   柳泉乡乡长

杨万升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马万堂   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爱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健康扶贫统筹协调工作。

1.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会同民政、扶贫、人社等部门对相关患者信息进行核实和信息推送共享。组织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病救治保障救助政策。

2.民政局负责鉴别罹患大病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相应患者救治情况动态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协同组织相应患者到户籍所在地定点医院就医。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病种费用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审核结算支付定点救治医院、指导医院为参保患者垫付的救治费用,及时将扶贫保、民政救助、政府兜底清算数据推送给相关部门,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协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定点救治医院。

4.扶贫办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救助政策制定、核实核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信息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推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5定点救治医院负责对收治的大病患者身份信息核实并及时反馈,严格质量管理,保障救治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落实“一站式”结算服务。

(三)细化方案,加强督导。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卫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工作。卫计局要定期会同人社、民政、扶贫等部门,对全区健康扶贫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评估,适时通报全区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广泛宣传,总结提高。宣传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健康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健康扶贫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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