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在发生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时有章可循、稳健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寺堡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红寺堡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 指 挥: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安监局局长、供销社主任、公安分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供销社、卫生局、建设交通运输局、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广中心、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2.2 职责
指挥部职责: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安分局职责: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供销社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善后处理方案,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置工作,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大队职责:负责制定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搜救伤员。
交警大队职责:负责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卫生局职责: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建设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负责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文广中心按照本部门职责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应急救援力量组成
(1)以专业救援力量和快速反应能力强的力量为主体,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力量由区卫生局、供销社、建设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组成。
(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队伍,组成基本救援力量,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参与现场救援。社会救援力量由卫生局和各医院、卫生所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3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安监局。
4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本预案时,各相关部门(急救、医疗、供水、供电、通讯、交警)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5队伍编成及任务
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6个救援专业组。
事故救援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供销社和消防大队参加,同时抽调乡镇派出所民警组成。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交通治安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事故救援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事故发生地防疫工作。
事故救助协调组:由供销社牵头。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
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分局、监察局、工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参加。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收集现场证据,分清事故责任,依法处理事故责任人。
事故综合组: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6信息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其成员按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指挥部办公室开通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0953-5099918),直接接受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置信息向指挥部总指挥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报告,对重特大事故向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要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应急响应
7.1响应程序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区安监、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区供销社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救援指挥工作,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7.2指挥程序
当确定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执行应急任务的人员要保证通讯工具、运输工具的正常使用,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工作。
8新闻报道
宣传部、政府办、文广中心要明确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等,报指挥部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全区发布有关信息。
9后期处置
9.1善后处理
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置工作,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
9.2调查、总结
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总结报告工作。
10 宣传、培训和演习
10.1宣传教育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加强事故应急教育,不断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2培训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干部和职工进行防灾减灾、应急措施知识的教育培训,把防灾减灾、应急反应、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管理考核中,提高应急能力。
10 .3演习
安监局每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一次。
11附则
本预案由安监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