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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