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力保障安全形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灾害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建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21〕54号)和《吴忠市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 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吴安委办〔2021〕14号)文件精神,自4月下旬开始在红寺堡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安
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把握“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这个大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运输、消防、燃气、旅游等行业安全整治和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风险防御为重点,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治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安全生产整治重点。聚焦48项三年行动重点攻坚任务,解决制约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以及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紧盯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铁路、水利、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部门会商,加强监测预警预报。落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压实灾害风险管控责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及预案体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两个清单”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制度规章。修订《红寺堡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修订《红寺堡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红寺堡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红寺堡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红寺堡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预案。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成果。(责任单位:安委办、应急指挥办,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五一”黄金周、开斋节、建党100周年节庆特点,对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高风险部位、高风险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关停一批、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矿山领域:煤矿:对全区范围内各煤矿开展一次煤矿“清单式”会诊,做到“两个跟进”,形成“三本册子”,实现“4个100%”。“两个跟进”,即跟进第一阶段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自查、排查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跟进第二阶段各煤矿、各级监管部门大排查工作,对长期停产停工以及高风险等“重点煤矿”落实“六严禁、三严格”要求,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三本册子”即结合红寺堡实际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实施指南,形成煤矿自查、监管部门排查报告,建立一矿一册监管台账。实现“四个100%”即实现煤矿自查自检百分百、企业内部检查百分百、部门监管检查百分百、配合驻地监察部门监察执法百分百。非煤矿山: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集中会诊,查找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现场作业、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推进整改。加大露天矿山整治力度,整合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领域:坚持源头治理,在危化品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清零”行动。开展危化品企业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查工作,重点核查企业及在建项目是否经过正规设计,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设计与工程安装、施工以及投入运行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等,系统排查企业在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标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按照“立查立改、即查即改”的原则,同步督促企业整改规范提升。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达不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要求、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形成“一企一报告”,进行分类整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交通运输领域: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大吨小标”、超速超载、违法载客等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责任单位:公安交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
消防领域: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
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电力、工贸等领域: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医院、饭店、宾馆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气瓶、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持续推进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对起重设备、吊装作业过程监管力度,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发改、应急管理、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
建筑施工领域:紧盯城市建设及市政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
旅游行业领域:加强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涉水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旅游景点全面开展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带病运行、非法运行,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宾馆、民宿、乡村旅游点存在监管盲区,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运行等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校园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查严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教育、公安交管、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博馆、住宅小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灾害防御: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等督查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责任单位: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应急管理、气象等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铁路(高铁)、农业机械、水利、畜牧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集中整治。
(三)集中攻坚一批突出问题。对标重点任务,聚焦突出问题,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按照红寺堡区已制定下发的48项三年行动攻坚任务清单,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配合部门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以及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力攻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吴忠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座谈推进会,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化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
(五)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危化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事故和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交通、医疗、电力、通信、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不少于1场次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应急管理、消防、卫生健康、住建交通、自然资源、水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
(六)深化安全宣教服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十三五”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案例》学习宣教,以5.12防灾减灾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为抓手,推进安全和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摄影和微影视大赛,开展“隐患随手拍”“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进行曝光,正面宣传树标杆、反面警示促整改,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时间安排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4月下旬至7月底,为期100天,分3个阶段。
(一)全面动员部署(4月下旬至5月10日)。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应急准备誓师大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红寺堡安委会、应急管理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宣传发动。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12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5月11日至7月1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和灾害防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指导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和自查项目表,并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认真查找风险隐患,落实治理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自查结束后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负有安全监管和灾害防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督促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8月1日前报送红寺堡区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委政府工作部署、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扎实做好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细化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企业,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
(二)突出行业指导,强化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细化实化检查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自然灾害防治八项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强化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行业企业立行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对企业严重违法非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从5月份开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书面小结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度通报。
(三)加强综合考评,严肃考核问责。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1年度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考核、警示、约谈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地,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不彻底、监督管理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通报问责。
联系人:韩鹏 联系电话及传真:0953-5099918
附件: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21年 月 日
内容 | 检查情况 | 一般风险隐患 | 重大风险隐患 | ||||||||||
检查企业数(家) | 参加检查人员(人/次) | 排查一般风险隐患(项) | 其中:已整改(项) | 整改率(%) | 投入整改资金(万元)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 重大隐患 |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万元) | |||||
排查重大风险隐患(项) | 其中:已整改销号(项) | 整改率(%)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风险隐患(项) | 落实治理目标任务(项) | 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项) | ||||||||
安全隐患 | |||||||||||||
灾害风险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此表每月25日前报送,5月份填报当月数,5月份以后填报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