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林发〔2023〕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3-640303-64-01-125769。相关专家对宁夏弘地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筑牢宁夏中部干旱带生态屏障、遏制草原退化趋势的需要,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红寺堡区林草覆盖率,稳步提升林草质量,逐渐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生态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草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建设总面积为73800亩。其中:人工造林22800亩(乔木造林2000亩、灌木造林18000亩、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1000亩、生态经济林建设1800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31000亩(未成林抚育提升3000亩,退化林改造28000亩);草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20000亩,为人工种草。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08.6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468.97元,其他费用268.6万元,预备费71.06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34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38.63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期: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工程养护期: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名称: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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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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