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大河乡河西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4〕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7-640303-19-01-246238。根据《红寺堡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大河乡河西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大成咨发〔2024〕10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自2006年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红寺堡区在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先后对红寺堡区内各移民村的农田水利工程和人饮供水大力投资,促进了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红寺堡区大河乡河西村农村饮水工程建成时间较长,随着工程的使用,项目区管道出现老化、管线压力不稳定等问题,导致部分入户管道出现破损、漏水等情况,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本项目实施后,将消除村庄供水潜在安全隐患,保障项目区供水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同时对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河西村。
三、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在已建供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对河西村入村、入巷、入户管网、附属建筑物及水表进行改造,提高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的系统配置,保障河西村饮水安全。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供水规模586.32m³/d,年供水量为16.46万m³,为河西村737户2804人供水,供水保证率95%。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属Ⅴ等工程,输配水工程管网和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二)工程总体布置。本次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水源、水厂、泵站及骨干供水管道的基础上,维持现状河西村管道布置,对河西村入村、入巷、入户管道进行改造,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道工程、管道建筑物工程、智能水表购置及安装工程。
(1)共铺设供水管道52.67km,其中入村管道1.12km(Φ110~Φ90mmPE管),入巷管道15.27km(Φ90~Φ50mm PE管),入户管36.28km(Φ25mmPE管);
(2)管道附属建筑物156座,其中总表井2座、消防阀井1座、分水阀井25座、联户水表井117座、排气补气阀井8座、穿路拉管3处。
(3)新增智能水表569套。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65.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450.57万元,设备购置费57.71万元,独立费用44.52万元,基本预备费11.0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工程1.74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六、建设工期
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七、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大河乡河西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大河乡河西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 安 工程费 | 设 备 购置费 | 独立 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440.33 | 440.33 | |||
1 | 入村管道工程 | 20.64 | 20.64 | ||
2 | 入巷管道工程 | 240.09 | 240.09 | ||
3 | 入户工程 | 123.71 | 123.71 | ||
4 | 管道建筑物工程 | 55.89 | 55.89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5.78 | 57.71 | 63.49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446.11 | 57.71 | 503.82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1%) | 4.46 | 4.46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450.57 | 57.71 | 508.28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44.52 | 44.52 | |||
一 | 建设管理费(2%) | 10.17 | 10.17 | ||
二 | 工程监理费(1.6%) | 8.13 | 8.13 |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2.5%) | 12.71 | 12.71 | ||
四 | 其他 | 13.51 | 13.51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2.5%) | 11.26 | 11.26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0.5%) | 2.25 | 2.25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450.57 | 57.71 | 44.52 | 552.80 | |
基本预备费(2%) | 11.06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563.86 |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1.74 | |||
总投资 | 56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