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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8/2024-0005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25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924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42024929日(5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之星新能源太阳山13.3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塘坊梁村境内

铁之星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风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35kV开关站及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1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0万元,占总投资1.21%,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各项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减少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应加强噪声管理,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沾染危险废物的劳保用品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机机组传动轴、齿轮箱等装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以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暂存至存危废暂存间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红寺堡区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大河乡麻黄沟片区、新庄集白墩片区、柳泉乡永新村片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进行土地平整工程、农田土壤改良工程等、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为:新建1座容积为3万立方米蓄水池;永久占地面积7514.3m2,临时占地面积903160m2,滴灌带222.18km。项目总投资969.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72万元,占总投资的7.1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一、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设置环保防渗早厕,定期清掏用于田间施肥。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开挖多余弃土堆存于弃土场,在堆土之前,对可剥离的表土区域进行剥离。施工过程对表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施工完毕后对施工营地、蓄水池及泵站周边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及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2023年扩建枸杞原浆生产车间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

宁夏漠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包材仓库等,占地面积2900m2,设1条年产100t枸杞原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的3.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一、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运输引起的交通道路扬尘,通过厂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降低交通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设备包装材料等。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送指定场所堆场。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设备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1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于1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鲜果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蒸汽发生器及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依托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的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工艺为“A2O+MBR”工艺,处理后用于宁夏红粉佳荣酒庄有限公司葡萄种植基地灌溉。鲜果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蒸汽发生器及纯水制备废水用于项目道路洒水。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果叶、果梗、果渣、残渣、杂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炉渣、收集灰、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贮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果叶、果梗、果渣、残渣、杂质集中收集作为饲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炉渣和收集灰集中收集作为肥料外售综合利用。设置13m2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红寺堡区2024年太阳山镇小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小泉村白疙瘩组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2637亩,其中水浇地1984.10亩,旱地652.99亩,主要包含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及防护林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119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9%,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一、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装修废气和管材热熔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装修废气和管材热熔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及汽车轮胎冲洗废水)经12m3简易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抑尘;试压废水仅含SS,收集后就近用于周边绿化;施工期盥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剩余土方拉运至7km外弃土场后按照水保要求进行整平;建筑垃圾集中运至指定堆放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寺堡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

四、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加压泵站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二)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加压泵站过滤设备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附近农户用于还田;本项目滴灌带由厂家直接供应,每年春种前拆除旧滴灌带,敷设新滴灌带,拆除下来的旧滴灌带由供应厂家回收;废肥料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肥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产生后由设备维护方带走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泵站内不贮存。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

宁夏沃兆盛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宁夏沃兆盛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2座复合渗管加工车间,共布设1条制胶粉生产线以及35条挤出线,主要工序为制胶粉、热熔挤出,设计年回收废旧轮胎150万条/a,生产“复合渗灌带”30万卷/a。项目设计总投资19513.81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

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是粉碎筛分粉尘、挤出废气等。

粉碎筛分粉尘:粉碎筛分设备均为密闭式箱体,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22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筛分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挤出废气:各挤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各自车间的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各自车间22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

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红寺堡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红寺堡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行产生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废钢丝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钢丝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并依托宁夏沃之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库暂存,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6

宁夏沃之源科技有限公司旱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装备制造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宁夏沃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光伏组件组装车间、温控系统组装车间、喷漆房等主体工程,危废库、成品库、原料库等储运工程,以及配套综合楼、宿舍、产品展厅等公辅工程,设计生产光伏大棚500/a。项目总投资35530.84万元,环保投资共计227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

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废气、焊接烟尘等。项目采用密闭喷漆房,喷漆过程全部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经“蜂窝过滤纸漆雾毡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产生的烟尘进行捕集核处理。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红寺堡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红寺堡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行产生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废蜂窝过滤纸和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漆渣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厂内自建1座危废库,废蜂窝过滤纸和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漆渣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库内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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