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303001/2024-0006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2-25
名称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2024年2月21日,杨文福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四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同原村破损路面改造2024年以工代赈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政治性,处理好发展和环保的关系,统筹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要坚持方向不偏。生态环境保护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容不得丝毫含糊,决不能有一丝懈怠。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对照落实“1+4”系列文件和年度工作任务,持续巩固提升“七大攻坚行动”成果,坚决落实好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

二要坚持目标不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中已明确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分工方案中也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大家要树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细化工作要点,抓好落实。生态环境分局要全面分析总结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项指标,针对今年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工作举措,明确相关责任,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管控力度和检查、抽查频次,全力以赴补欠账、保目标,确保今年圆满完成生态环境约束性考核指标。同时,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项目建设,科学统筹、全面推进。

三要解决执法不严。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污、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及偷排、漏排的企业;针对盗采砂石、违法开采、非法倾倒、破坏生态红线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惩处、坚决追偿、绝不手软,以最严格的监管执法守好生态保护红线,守牢环境风险隐患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