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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23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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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红寺堡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以来,红寺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吴忠市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法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区政府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领导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红寺堡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并对社会作了公布。
健全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内容和领域广泛的工作,必须规范运作,扎实推进。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制定了《红寺堡区关于实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红寺堡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红寺堡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红寺堡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红寺堡区效能建设配套制度(试行)》、《红寺堡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配套制度(试行)》、《红寺堡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导、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整套便利、有效、约束力强的监督制约机制。现在全区推行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新模式,实行阳光村务,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公开程序,村民积极参与,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同。目前,全区4个乡镇、34个区直部门及窗口单位、63所中小学校、7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
2、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制定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通过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2、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12年我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作了网上宣传,宣传了走进红寺堡(红寺堡简介、红寺堡风景、大事记)、新闻中心(新闻动态、红寺堡要闻、宁夏时政、国内国际、通知通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活动、政务公告、政府文件)、招商引资(经济快讯、招商项目、优惠政策)、在线办事(涉及民生事项)、财政公开(财政预算、政府采购)、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版块。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板块。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政府工作报告、财税收入、承诺实事,健全政务中心“一站式”、“一条龙”等服务体制和承诺制,使其成为代表政府公开、公平、公正良好形象的窗口。
3、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分三批培训领导干部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发挥政务内网功能,提高政府办文效率。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目标展开,初步实现了全区经济的稳步增长,取得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双丰收。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对全区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重点基本建设、重要工作开展等决策情况全面公开,对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度全面公开。
(二)各部门在公开办理流程、部门职责、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本年度共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72个,资金概算202033万元,招标价106306.465万元。政府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824.2万元,合同价款3256.8万元,节约资金567.4万元,节约率14.8%。
(三)在窗口单位推行服务承诺公开制,公开承诺事项、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做到有诺必践。行政执法部门在审批项目、审批依据、所需要件、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审批人员及办公电话全部公开。
(四)继续实行乡村政务公开,重点公开村务、财务、计生、建设项目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部分试点村便民服务站安装室外电子屏,随时公布村务、财务及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信息。做到每一项内容都让群众明明白白,感到满意。
(五)对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以及中央维护稳定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情况,不定期通过网上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2年,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pzfw.gov.cn)累计网站访问量305261人次,日均访问量485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8条,其中概况类44条,政府文件类67条,政策法规类56条,新闻动态类1575条,人事任免类41条,审批服务类204条,政务公告类53条,应急管理类9条,网上咨询、投诉类209件,其他类80条。重点公开了区四大组织领导简历。
(二)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情况。2012年,我区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区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区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减免情况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由区政府办公室落实。由于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按照《条例》规定及自治区、吴忠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深化”方面: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草案等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电子屏、红寺堡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公开,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需要更加完善。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工作还有待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难免有所偏差,处理程序不免有时不够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 
1、继续认真贯彻《条例》做好网上发布信息,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与时俱进,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新高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加强公众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探索重大决策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
3、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增加适合广大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进一步做好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工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文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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