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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10-23 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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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吴政办〔2014〕81号)及《吴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吴政办〔2014〕82号)要求,现将红寺堡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红寺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结合《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吴政办〔2014〕81号)及《吴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吴政办〔2014〕82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2条,红寺堡区政府网站浏览量达254025人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1.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红寺堡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并对社会作了公布。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制定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导、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整套便利、有效、约束力强的监督制约机制。

3.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并指定兼职工作人员。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由区政府办公室、保密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经政府办公室汇总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机关内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

5.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及时选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和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渠道建设及利用情况。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2条,网站作为第一公开载体的功能得到继续强化。二是优化“两馆”建设,2014年红寺堡区图书馆建成开馆,区档案史志馆接受各级行政机关移交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得到继续拓展。三是改造政务公开栏,改造提升全区62个村居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的基层平台得到全面强化,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发挥政务内网功能,提高政府办文效率;设立(电子政务)档案室,供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查阅相关信息。五是完善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内网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开通了政务微博和书记、区长信箱公开平台,全年共收到信件32件,办结27件。六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的支持,特别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监察局网站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四)推动办事公开工作情况。

1.办事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把办事公开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办事公开工作水平。目前,全区5个乡镇、34个区直部门及窗口单位、63所中小学校、7家医疗卫生机构以各种载体多种形式公开村务、校务、院务、政务等内容。现在全区推行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新模式,实行阳光村务,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严格公开程序,村民积极参与,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同。司法、园林、国土、教育、卫生等部门坚持创新举措,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本部门门户网站等形式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2.深入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红头文件”的通知》(宁政〔2013〕175号)的有关要求,将红寺堡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94件,经过清理,拟废止41件,宣布失效8件,修改5件,保留40件。加强归档,对清理完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类归档,编制目录,形成卷宗,为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已在吴忠市政府备案,在红寺堡区政府网站公布。

(2)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及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对我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年检。

(3)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按照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对红寺堡区本级20个部门实施的17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通过认真梳理共保留18个单位68项行政审批事项、子项112项,休眠项10项;非行政审批事项13项。压减了审批环节和优化了审批流程,制作了办理流程图,修订和完善了办事指南,精简办事程序,缩短承诺办结时间,强化限时办结,办理时限从2044个工作日压缩到952个工作日,事项压减率60%,时限压减率54%。实现了对进驻办理事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监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寺堡区直26个部门在政务大厅开设了74个服务窗口,向城乡居民、企业提供政务审批服务、便民利企服务,金融服务、邮政服务、保险服务和社保医保等110项服务,部门进驻率和事项进驻率达到100%;进驻行政审批事项64项,服务事项35项;受理事项6711项,办结事项6704项,办结率达99.8%。

推进网上审批和办事建设步伐。将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便民服务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政务系统整合到一个系统,实现了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办事大厅的同步建设,条件成熟时可在网上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加大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5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1.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吴忠市红寺堡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吴忠市红寺堡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议》等信息。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红寺堡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及分配方案和实际分配情况等信息。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情况及管理等信息。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情况及管理等信息。

5.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分门别类,公开内容范围有序延伸。对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吴政办〔2014〕81号》要求,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成以下几项,依法向社会公开。

1.人事任免。主要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2.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政策公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

3.规划计划报告动态。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任务分解、调研通报、工作动态以及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

4.重大项目惠民实事。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惠民实事以及招商引资等政府信息。

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统筹城乡事业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政府信息。

6.其他以及服务类信息。

(二)结合实际,信息公开载体逐步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考虑到红寺堡区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办公室重点做好公开载体的建设工作。一是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二是利用红寺堡区电视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三是结合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金水广场背投电视公开政府信息53条;五是运用村居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全部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工作力度自上而下呈递减趋势。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没有正确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基层和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各级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2015年,我区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从工作实际出发,优化完善《目录》、《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量化分析解决问题;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2.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内容深度,试行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政府信息开展相关解读工作,编写配套的解读材料。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推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形式的研究,逐步形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

3.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利用绩效评测的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公报、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公开载体建设。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稳步有序推进,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社会关心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探索依托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社区信息设施,建立社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5.加强检查督促。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和保密局等有关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缓慢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公开单位加大督促力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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