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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来源: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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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红寺堡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现将公安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公安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下发《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相关部门配合有关工作,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红寺堡区公安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对政府信息的审核,主动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建立完善审查记录和工作台账,防止发生发布信息失信泄密、侵犯个人隐私和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及时发布信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对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车驾管、户籍、出入境等信息坚决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通过“红寺堡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推送警方资讯、安全防范常识和户籍、出入境、车驾管办理须知等内容,及时回复网友来信及留言。同时,利用窗口单位宣传橱窗、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管理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监督方式、收费标准等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并根据现时政策及时更新。及时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并进行答复,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公安工作不断提升。

(四)创新服务举措。在巩固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途径,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红寺堡公安“两微多端”同步发声新平台,红寺堡公安微信公众号入驻企鹅号,形成红寺堡公安与今日头条,天天快报等客户端捆绑发声。在红寺堡公安公众信息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动态、警方提示等栏目,公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指南、办理期限,政策法规、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内容。借助交管12123、“宁警通”两个APP移动终端,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了解政务工作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安门户网站。依托红寺堡公安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7条。其中警务信息101条、政策法规56条。

(二)政府门户网站。依托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74条。其中,警务信息120余条,双公示信息167条,政策法规信息11条,政府信息6条,财务信息2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条。

(三)新媒体平台。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接受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依托红寺堡公安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累计发布信息1600余条。

全年,公安分局共办理人大、政协议案3件,召开警民恳谈会14场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举办警营开放日1次。

    三、舆情回应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引导1次,发布警情通报1次,防止信谣造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未发生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在总结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有待完善。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四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五是信息公开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提高信息质量。在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发布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户籍服务等方面信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信息发布重点。

(三)加强制度建设。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检查和纠错机制、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拓展公开领域。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深广度和深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扩大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效果。

(五)强化宣传教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成效和经验。同时引导公众改变观念,提高自身权利意识,主动参与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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