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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10-23 来源: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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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部门职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公开全区人事人才、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劳动监察、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提高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办公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公开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最大化。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各项服务流程、要求。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三是坚持依法公开。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年初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凡涉及我局的职能、职责、权限、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狠抓落实,增强政务公开规范性。一是编制“两个清单”。为使权力规范、阳光运行,按照法有授权必可为的原则,认真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行政职权165项,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一站式服务。将涉及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审核发放、参保信息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社保转移、退休办理及资格认证确认、待遇审核报销等项目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和办理,并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提高了服务效率。三是推进办事公开。编制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最新人社工作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人社工作、支持人社工作、监督人社工作。
三、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一是狠抓效能建设。根据各单位、各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了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公示公告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在全局深入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观念,党员干部为群众着想、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增强。二是坚决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严格发放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关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把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社保补贴发放关,统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我们从服务工作需要出发,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并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积极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手续繁多、职责不清的问题。三是强化措施加强自身管理。在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社保补贴发放等方面,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凡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社保补贴发放必须报局机关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部门违反规定现象,一查到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劳动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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