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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5 来源: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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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6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局政务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专门成立了由马贵为组长,刘英、海万昌、朱佩琦、刘正刚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英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及监督。张志忠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红寺堡区政府信息网公开我局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及存档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为落实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以贯彻实施政务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落实,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日常建设情况

    ()强化职责,明确公开内容。

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明确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在办公大楼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除此之外,凡属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程序,依托红寺堡区信息公开平台对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要求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布,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了公示。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程序。

  结合管理体系,我局建立了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安排专人简化了办事程序,明确了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应当公开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大楼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就业政策、社保补助资金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开。依托红寺堡区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他形式公开。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广播、会议、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公开的主要信息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查处信息,公务员基本信息,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职业技能证书信息,养老保险信息,医疗保险信息,失业保险信息,工伤保险信息,生育保险信息,人事考试违纪信息,企业劳动保障行政处罚信息,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审批信息,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处罚等信息。20171—7月,共制发公文466件,其中标注为主动公开0件,标注为依申请公开0件,标注为删减后公开0件,标注为不公开12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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