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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审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红寺堡区审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10-23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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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寺堡区审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审计政务公开。在机关开展了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政府和我区政府的相关精神、工作要求,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我局审计工作经验、成果,扩大审计影响,积极推动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有序。不断完善组织机制建设,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明确机关各业务室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和加强审计业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及时更新信息工作目录,利用局内审计专网、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等各类公开媒介,不断强化审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审计业务公开情况。利用和借助上级审计机关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宁夏审计》等报刊,主动公开审计工作类信息20余条,主要反映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经验、成果和亮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审计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情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在办公楼走廊公开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审计流程图、审计工作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
坚持依法申请公开,依据信息公开申请,积极配合并向纪检、检察等单位提供相关审计项目的档案,履行好信息公开的义务。2016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度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
2016年红寺堡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但也存在着政务公开方式不丰富、宣传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做到:一是拓展公开领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加符合公众需求的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工作力度,拓展审计信息公开领域,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全局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审计信息公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六、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各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及时公开,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二是狠抓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坚持审计进点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进点公示和“八不准”审计纪律,发放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卡;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今后,我局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审计厅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局审计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及公众的监督,积极推动审计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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