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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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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由局长挂帅,办公室主任亲自抓,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目录、指南、依申请流程图等相关配套制度并严格遵照制度办事,对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主动公开、依申请答复、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年终进行总结,统一评价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法规类5条,业务工作类7条。在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审计系统及本单位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工作业务方面,公开了预决算、财政资金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程序和分工,保证了审查程序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按照规定向我局申报确定以及提请我局复议的是否公开不明确的政府信息依法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均经过了严格的保密审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1.本单位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在指导、协调、监督上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经常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有效的开展。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不细致,上报不及时,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

3.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亟待加强,在整理、加工、完善规范政府信息方面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不够严谨完善,并且发布不够及时主动。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更新维护、规范、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加大对信息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2018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多方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局里将强化指导工作力度,建立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补充、完善政府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梳理。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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