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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来源: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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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成立于2017年7月1日,7个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访接待室),派驻了6个综合执法大队(新民街道执法大队、红寺堡镇执法大队、太阳山镇执法大队、柳泉乡执法大队、大河乡执法大队、新庄集乡执法大队)。现有执法(协管)人员125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40人,协管人员85人。我局在办公场所对每位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职责岗位信息牌,同时在局机关设置了人员岗位监督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后及时注册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对审核签发后的简报信息上传微信公众平,全年共发送信息119条(包括扫黑除恶专栏7条、创城创卫专栏11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受理投诉8起均已办结。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局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上传系统,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30条“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发布信息173条。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我局行政执法事项共涉及10个部门254项,我局254项权力清单已于2018年6月在自治区权力清单公示平台公示,同时在红寺堡区政府网站、印象红寺堡公众号、广场电子屏及综合执法局办公平台和公众号同步公示。目前我局依照权力清单正常开展各项执法工作。

(三)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代表提案。我局牵头办理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4配合办理人大议案1项;牵头办理政协红寺堡区三届二次会议提案3项,配合办理2,年末对办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四)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宣传引导、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纳入我局的254项行政处罚权共涉及141部法律法规,为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共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44场次,参训人员2960余人次,人员参训率100%,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15部法律法规,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4次。制定各项制度39项,重要规章制度上墙公示,提高执法人员知晓率。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在工作当中深入各乡镇(街道)、居民小区开展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答疑800余次,使城乡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入心入脑、有形有效。不断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办公内网、微博、微信及“印象红寺堡”等宣传阵地,积极打造新媒体宣传平台,营造浓厚普法氛围,弘扬城乡管理正能量,为综合执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舆情掌控能力建设。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我局全系统舆情,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舆情危机处置,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局制定了舆情回应制度》,加强对网络舆论管控能力。我局数字化管理中心开通了“12319”热线电话、12345政府热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间断监控网络舆情信息,目前没有发生相关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我局虽然已开通政务网内网,但网络较不稳定,政务公开信息数量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我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各项制度、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保持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发展势头,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进一步细化我局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用好载体,完善政务服务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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