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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26 来源:红寺堡区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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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规划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规划团队。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就我分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

我分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规划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不断强化领导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位置、作用和责任,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有效落实。二是研究部署工作。每年年初,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计划、方案、运作三落实。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根据政务公开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分管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项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承办的科室和责任人,做到规划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2017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业务工作类37条。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对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做到全面公开,积极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三、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红寺堡区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城区的建设项目,由分局初审,报区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局审批。按照红寺堡区规划公示制度,建设项目采取现场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单位(个人)及关心城市建设市民的意见,并通过宁夏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

大型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方案请专家评审,报红寺堡区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公示公开,为期10天后上报市规划局审核、市规划局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程序和分工,保证了审查程序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按照规定向我局申报确定以及提请我局复议的是否公开不明确的政府信息依法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均经过了严格的保密审查。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无下属事业单位。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个别科室的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个别科室在指导、协调、监督上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经常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

(二)改进措施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我区重大项目规划能够及时公开,广泛接受广大专业人士和市民的监督和建议。下一步将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统计、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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