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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来源:红寺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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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红寺堡镇结合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查阅或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红寺堡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红寺堡区创业东街002号,电话:0953-5090575,邮箱:hspz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红寺堡镇在红寺堡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根据领导分工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以及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确保了我镇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2018年红寺堡镇把加强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镇村干部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政府文件、简报的形式,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

(三)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红寺堡镇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拓宽公开渠道,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红寺堡镇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镇村两级微信群、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一是便于群众查看,不用出门,拿起手机就能知晓镇、村两级的工作动态;二是降低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本;三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镇村两级干部只要上传公开政府信息,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

(五)严格公开程序,加强审查监督。红寺堡镇政府对镇村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要求,镇政府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镇政府公章后再行公示,村级需公开的相关信息必须由村监会主任及成员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再行公示。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镇纪委定期对镇村两级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将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府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两个清单”公开。根据上级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红寺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红寺堡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有步骤地将“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三)深化公开内容。村级事务“五步监督法”提质扩面,村级在研究低保调整、土地流转、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惠农补贴、财政资金使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精准扶贫等群众最关心的重要事项后,对研究结果及时公开公示,努力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公示清退农村低保627户840人,新增902户1014。公示生活临时救助1168户发放金额1114930元,灾害救助389人219386.8元。公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2人次302149元。公示兑付闽宁协作发展稳定用工补贴资金890000元。

公示退耕还林补贴总计73514.06亩,资金6616265.4元。公示选聘生态护林员138名,生态护林员补助113户112.7万元。

公示经果林、特色产业种植等各类农业补贴资金12859户1240.14万元。公示退牧还草及草畜产业标准化棚圈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12户127.2万元。公示农机购置补贴53户(家)131.24万元。公示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196户48.72万元。公示2018年草畜产业(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项目15户4.5万元。

公示项目建设8项,总投资金额1843.85万元。

(四)及时公开精准扶贫相关信息。2018年,公示产业扶贫到户补贴2923户1732.95万元;公示中烟饲草料补贴112.41万元,受益农户218户;公示阳光助残补贴168户66.9万元;公示见犊补母补贴1939户318.7万元。公示雨露计划资金40.35万元,受益学生269名;公示教育扶贫基金67.5万元,受益学生490名;公示2018年小额贷款贴息1631户,兑付贴息资金254.81万元。公示互助资金贴息1120户,兑付贴息资金24.37万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红寺堡镇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学习不够深入,精神把握不准,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量和信息覆盖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导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镇村干部执行《条例》能力,提高镇村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的系统工作来看待。落实相关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区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督促各站(所)按时上报公开文件。做到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继续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三)抓好主动公开。拓宽镇村两级的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

(四)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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