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红寺堡区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政策文件,包括教育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开。
2.教育概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公开。
3.民办学校信息,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
4.财务信息,包括管理办法、预决算、收费标准等公开。
5.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
6.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优待政策公开。
7.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特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公开。
8.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价、学校美育评价公开。
9.教育督导公开,包括一般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公开。
10.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校车使用等公开。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
2.宁夏教育云平台(http://hl.nxeduyun.com);
3.红寺堡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红寺堡教育”、教育局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查阅场所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红寺堡区教育局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传真):0953-5098270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西街008号;
邮政编码: 751900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公开的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通过现场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三)申请处理
红寺堡区在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算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的,不得公开,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费用收取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