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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2-23 来源: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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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卫生健康局概况,主要职责,领导介绍及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解读。

3.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本部门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财务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等信息。

6.人事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有关信息。

7.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医疗体制改革、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依法行政、妇幼保健、基层卫生、医疗服务、妇幼健康、人才培养、中(回)医药发展、计划生育、医疗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动态信息。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卫生健康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健康红寺堡”、电子信息屏、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由卫生健康局制发或保存的相关卫生健康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到卫生健康局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红寺堡区燕然北路政府综合办公楼210室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30;冬季0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须在信封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政府综合办公楼210室;邮政编码:751900。

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http://www.hongsib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在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总页数。传真号码:0953-5090519。

(二)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电报、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对所需信息的用途要准确、客观表达,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其他按照《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办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其他按照《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办理答复的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红寺堡区燕然北路政府综合办公楼210室

邮政编码:751900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953-5090519,传真号码:0953-5090519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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