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水务局负责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2.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水利相关统计信息;
4.水利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水利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7.水利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8.水利安全生产、教育等方面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防汛抗旱情况;
11.工作动态;
1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上述发布内容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政府公报、红寺堡区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红寺堡水务)以及政府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刊、电子信息屏、公示栏等平台和载体予以公开。同时,在红寺堡区档案史志馆、红寺堡区图书馆、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水利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水务局办公室查阅资料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的水利信息。
(一) 水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水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3-5090459
传 真:0953-5090459
电子邮箱:hspswj@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综合大楼
邮政编码:751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红寺堡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红寺堡区水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以上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应规范填写《红寺堡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必要时,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用于核实,申请人应当提供。
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申请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并登记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或更改;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水利信息的方式或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水利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红寺堡区水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红寺堡区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