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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时间:2024-05-27 来源: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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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大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冬季)

          8:30—12:00  14:30—18:30(夏季)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3-275666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本单位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2.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规范性文件;

3.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部门工作动态;

4.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重点工作;

6.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主要渠道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予以公开。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等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名义制作或保存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本单位在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楼六楼610室安排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申请人可以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二)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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