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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2-26 来源:红寺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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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红寺堡区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吴忠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召开红寺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了红寺堡区法治建设机构性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和有关事项,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指明方向。

(二)抓住关键少数,夯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制度上筑牢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区委中心组在制定学习计划时,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了专题学习中,并要求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治意识。

(三)明确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审核。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求,我区及时制定了区委党内法规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2019年报送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34件。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区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印发了《2019年红寺堡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10项和进一步深化工作19项,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不动产登记等窗口共49项办理事项三减一提升成效明显,审批环节减少了25%,申报材料减少了24%,办理时限减少了27%。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不见面、马上办事项目录清单,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187项,进驻大厅办理的628项,可不见面办理事项率达80%。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改革办统一安排,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会同各部门(单位)将厅(局)派发的国家对接事项进行了重新录入,为实现一网通办打好基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修订完善《红寺堡区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红寺堡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33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过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建成具备内容丰富、能够全面反映区情区貌的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农业农村等板块,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确保办件不超期,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等数据达标,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制定下发了《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与行政执法权力移交部门衔接配合协作工作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权移交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职责,有力保障了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实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开展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五)积极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落实四十四证合一”“简易注销”“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等政策改革,继续推行个体工商户免填单 马上办简易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落实食品三小政策,简化注册登记程序,提高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19年,红寺堡区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为10462户,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089

(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70批次、快速检测食品50批次。完成药械监督抽检26批次,药品评价抽验10批次。开展药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违法违规行为,办理9起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案件,罚没款11.67万元。

(七)推进阳光政务民主化法治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全力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严格执行三级信访终结机制,信访信息系统共受理信访事项86件,按期办结率为96.15%,群众满意率为93.88%。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办结21件。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1件(次)。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50余件。

三、紧扣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理顺审判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严厉打击涉毒涉赌等刑事犯罪,2019年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87件,审结77件。贯彻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工作思路,调裁结合,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49件,审结2264件,结案率82.98%二是深化检察院内部机构改革。重新划分了“3+2”检察内设机构,出台《红寺堡区检察院检察官按期晋升工作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设施。成立刑事、行政等专门办案组,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8122人,同比件数上升33.3%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精心组织、高位推进、重拳出击,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红寺堡区共摸排线索279条,办结215条,办结率达77.06%。打掉涉恶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冻结、扣押、收缴财物总价值约11.7万元。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件,确定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

(三)全面提升为民司法理念。启动互联网+司法便民计划,推出诉讼便民服务手机二维码,将诉讼文书样本、诉讼费用缴纳标准等内容编辑为1256项内容,制作成二维码,并推广至红寺堡区5个乡镇,群众只要用手机扫一扫,即可享受到完善的法律服务。推广使用互联网法庭和调解室,登录电子法院”APP远程参加庭审或调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利用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对案件当事人及财产线索进行实时管控,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有效制止抗拒执行、干扰执行等违法行为。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公安、住建等38家部门建立信息网络查询及协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受理执行案件1530件,同比上升15.99%,执结案件1070件,执结率达62.98%

(五)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红寺堡区河长办联合深入辖区内各乡镇,通过座谈、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排查出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参与红寺堡区区级河长巡河活动5次,摸排线索6件,监督拆除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恢复岸线面积39.9余亩,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8059.2平方米。

(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大河乡综合治理红袖标义务巡防队、新庄集乡邻里守望、村户传帮联防队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和各部门职能作用,调动各种资源、各方力量,采取全面排查、系统排查、滚动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排查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登记矛盾问题1185件,化解1176件,化解率达99.2%以上。

(七)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以践行治本安全观为抓手,坚持矫心+矫行,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把矫正当学校、把刑期当学期,通过综合帮教,从根子上让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推行四色分级管理,对重点人员重点管理,盯人盯事盯动向、周检月报季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准。同时,开展教育学习活动60余次,赴法院旁听1次,举办两类人员大型集中学习教育3次,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遵法守法意识。

四、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法律任职资格考试及宪法宣誓活动制度,对今年提请人大任命的全体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及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开展了12.4宪法宣传等各类法治宣传6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物品5.2万余份,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红寺堡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查处治安案件671起,立刑事案件434起,同比下降24.91%,破1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6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力促公共安全监管实现新提升,发生交通事故1936起,同比下降6%,死亡25人,同比下降7%,受伤68人,同比下降27%,经济损失5.58万元,连续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执法服务新突破,清理双重、虚假、空挂户籍4150人,死亡注销586人,解决自发移民户籍160673人。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成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69个村级工作室,有力巩固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以来,先后接待法律咨询群众2100余人次,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0件,为400多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90余万元。

(四)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深化四张网建设,人民调解组织由79个增加到300个。坚持宣传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处前、调处走在激化前,推进访调、公调等五调对接,集中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矛盾大排查、大化解等活动。先后排查调处劳资纠纷等一批疑难矛盾纠纷565起,挽回损失1648.3万元。获得2018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五、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机构建设还需加强。红寺堡区编制少,日常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不能适应法治建设要求。二是执法力量建设还需加强。我区城市执法、自然资源执法等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法律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比较强,基层法律人才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三是法治建设理念还需加强。个别部门对法治建设还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中的一些问题解决办法不多。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职能,为奋力开创红寺堡区新未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政治站位,认真筹备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严格履行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法治建设和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法治建设督促检查,切实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深刻认识与黑恶势力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持续掀起强大攻势,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高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三是强化司法改革成效。根据案件特点、诉讼标的、争议大小等因素,合理选择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民事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实现简案快结、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促进律师资源下沉,打造纵向贯通的区、乡、村法律服务平台,协调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更好地服务法治红寺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权限、人员编制等问题。推进部门执法队伍归并,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推进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按时间节点,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大督查、大盘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执法环境。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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