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准确领导下,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法治教育组织领导。一是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日常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关于印发2023年<“谁执法 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的通知》《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结合,切实落到实处,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压实了班子成员和各馆办责任,切实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法5人次。
(三)提升决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完善和落实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审核把关,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吴忠市红寺堡区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通过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局党组会议、局务会等重要会议,参与全局重大事项的议定、在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工作推进过程的中,邀请法律顾问、专业人士进行指导,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科学、透明,有效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参与合法性审查合同15件,代理出庭诉讼案件数3件。三是为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党组书记、局长为本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行政应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同时做好本系统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会前学法一刻钟、专题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推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日常行为自觉,逐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守住法律底线,依法履行职责。二是通过学法一刻钟等多种学习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通过邀请专业人士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治培训,把法治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长效推进学习常态化,强化全局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29次,周一例会集中学法50余次,参加执法人员培训会3期,举行法治讲座4次,主要负责人讲法1次。
(二)完善体系建设,推进科学行政决策。一是调整权责清单。我局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公示,共有行政职权事项156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类8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了全区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6个清单2个流程,加强事前公开、严格事中公开、规范事后公开,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推进依法行政。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3”世界读书日、“4·26”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等宣传活动,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共参加宣传活动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条幅30余条。二是我局将法治宣传与“送戏下乡”等文旅体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安排了法治宣传有关节目,其中包括《电信诈骗》《安全大如天》《劝毒》等快板、小品,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全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其中7家文艺团队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演等形式,共演出70余场次。三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运用电子屏、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利用文旅红寺堡视频号制作法治宣传小视频,将日常检查、宣传活动等做成小视频进行转发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全面提升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利用电子屏宣传标语100余条,视频号、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30余部。
(四)严格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我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领域共有监管场所68个,包括“四馆两中心”、星级农家乐3个、星级饭店2个、旅行社营业部3个、KTV25个、网吧4个、游戏游艺店1个、校外培训机构24个。一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实名认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无吸烟现象;未悬挂12345服务电话与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为了做好文化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消防安全制度建立、积极检查各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逃生窗口、逃生绳情况等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在现场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责任人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三是为了确保信息安全,进一步优化、净化播出环境,规范电视、电台广告节目,开展了对企业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工作人员对各企业进行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依法查处。四是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共检查娱乐场所340家次,检查网吧6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责令现场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同时开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工作压力传导有待提升。二是宣传力度不够。有些文化经营单位负责人在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法规法治宣传工作时存在应付差事、不够重视等问题,导致企业员工对法律宣传工作不了解、不重视,不能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为核心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文艺演出、培训、讲座等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文化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规范监管程序,创新监管手段,促进我区文化旅游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继续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强化综合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