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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时间:2024-05-0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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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机构名称

性质

经费来源

主体类别

执法职责和权限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投诉电话

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机关

财政拨款

一级主体

1.负责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2.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 4500使用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3.负责从事货运信息服务、货运代理、仓储理货、搬运装卸经营业务备案;4.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备案;5.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6.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的备案;7.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8.负责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的备案;9.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10.负责客运站站级核定;11.负责省际客运包车使用包车标志牌的备案;12.负责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的备案;13.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备案;14.负责客、货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换发。

王毅






吴忠市红寺堡区德水街和康济路交汇处






0953-5087707

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事业单位

财政拨款

二级主体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吴忠市以及红寺堡区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2.负责红寺堡区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3.负责太阳山开发区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4.负责红寺堡区范围内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和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5.承担红寺堡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中事前审查、调研,事后监管工作;6.负责任承担红寺堡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制宣传工作;7.负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三项安全监管职责。

马力

罗山南路353

0953-5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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